绿惜地球|想节能,政府能——浅谈政府建筑物的节能情况
来稿作者:陈永杰
近年气候变化越来越来严重,按香港政府的资料,建筑物占全港用电量约90%,逾60%的碳排放来自建筑物耗能相关的电力生产,因此建筑物的节能工作是城市舒缓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政府倡导节能多年,2022年的《施政报告》主动提出要以2018-19年作基准,在2024-25年度提升政府建筑物的“整体能源表现”6%。“节能期”行将届满,到底节能情况为何?
近月绿惜地球研究员向各部门索取多栋政府建筑物在2013-14年至2023-24年度的用电量和用电开支,发现不少建筑物的用电量在2018-19年至2023-24年度期间不减反增,以港岛地标政府总部为例,用电量微升2.4%,至于其他建筑物的数据,已获媒体报道,故不在此深入探讨,但除了用电量和开支,研究员在调查期间也有些有趣发现,颇值得深思。
首先,研究员和曾发电邮询问多个政府部门有没有能源使用相关的指引,个别部门再三回复称“没有资料”,又或者只提供用电开支的粗略数字,外界难以从中了解各部门在节能和环保方面的表现。可是当记者再发电邮跟进时,相关部门却能清楚说明有何指引和措施,而且回应口径如出一辙。能源使用资料的公开情况言人人殊,令人感到疑惑。
事实上,环境及生态局和机电工程署早已制订多项节能措施供各部门参考。每年各部门也会发表年度《环保报告》,详列部门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内容涵盖节能、节水和减废等范畴。有些政府建筑物则已经完成能源审计,理应已经找到“能源管理机会”,以协助部门节能。我想除非节能措施未有落到细处,否则不大可能“没有资料”。
相反,有些部门回应提问时开诚布公,除了公开历年的用电量和成本,也明确列举节能措施和指引细节,例如天文台、房屋署、康文署等,可见这些部门或较认真看待能源和相关公帑的运用,做法值得认同。
至于节能措施的执行,在实际分工上是由各部门自行办理,因为各部门须为自己的环保表现和开支负责,然而《施政报告》早已明确表示,提升政府建筑物能源效益的工作由环境及生态局跟进。我们认为节能工作不宜政出多门,环境及生态局和机电工程署应主动督促各部门实行节能措施,协助部门节省能源和开支。
最近政府拟修订《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我们深表认同。新例实施后,政府办公大楼和商业大楼均须披露其“能源管理机会”。我们在这次调查发现有些部门会提供个别大楼的“能源管理机会”,这种做法有利部门实施新例,值得参考。政府不妨趁此机会,先主动公布各大政府建筑物的“能源管理机会”和能源审计结果,除了可以起示范作用,也能带动社会主动熟习新例。
说到了“能源管理机会”,以政府现时的做法来看,很多时把节能的精力和资源投放在硬件的汰换和更新上。然而按机电工程署网站的介绍,“能源管理机会”可分成第一、二和三类,基建多属第二、三类,实行的回本期可能以年计。相反,实行第一类机会则属内务措施,几乎不需要额外资金投入,更加不会干扰建筑物的正常运作。我们认为政府宜舍难取易,多把工夫放在第一类机会上。研究员向部门索取能源使用的指引不果,或反映部门“唔熟书”,宜加强执行内务措施,提高人员的节能意识。
政府用电成本连年上升,但不少政府大楼的用电量仍然持平,甚至上升,可见长远而言,用电成本似乎不足以诱导部门加强节能。须知道能源审核皆由专业人员进行,得出的“能源管理机会”可谓度身订造,我们认为若非有特殊理由,政府建筑物的负责人理应全盘执行,并公开措施执行的进度和果效,彰显政府在节能(和节流)的担当。
要鼓励节能,除了硬梆梆的监督,也可以用比赛形式进行。记性好的朋友或会记得,2006年,政府曾经和立法会举办为期一年的节能大赛,比拼究竟谁才是“用电大花筒”。当时战况激烈,比赛引发社会关注节能,同时为政府和立法会塑造节俭、环保的形象,纳税人的荷包和环境亦能受益,可谓多赢方案。
多年转眼过去了,到了2023年,机电工程署仍要在能源审计里提醒部门要把冷气调到摄氏25.5度,可见提醒节能工作须持续进行,否则只会水过鸭背。政府可考虑再举办节能比赛,广邀工商界、公营机构和政府部门参加,并提醒各界及早完成能源审计,相信是不俗的宣传。
政府建筑物的节能工作,既是缓解气候危机的关键,更是部门以身作则的公关和公共财政考验。目前尽管政策框架与技术指引俱备,实际上却仍未完全落到实处。若“节能”仅停留于硬件更换的技术层面,而忽略公开问责和表扬良好案例,“整体能源表现”的提升恐怕只是昙花一现,未能长久。我们希望《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的修订能引入有效的监管机制,督促建筑物负责人实行“能源管理机会”,踏出转型为低碳社会的关键一步。
作者陈永杰是绿惜地球助理环境事务经理。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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