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消委会的真实与迷思:半世纪未解的消费者疑虑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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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杨美仪

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刊登总干事招聘广告,其中一项条件要求是“能驾驶复杂政治社会环境”,这成为新闻焦点。然而,让人意外的是,招聘条件中竟然欠缺一个最核心的要素——强烈的市场触觉。这是做好消委会工作的基石,但这种触觉并非后天可得,而是天赋使然。

市场触觉的重要性

一位称职的消委会总干事,应具备对市场的敏锐洞察力,能够凡事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消委会的核心职责,不应止步于建议消费者购买什么,而是要了解市民的真正需求,并促使市场更公平、更透明。这种能力来自于“扫街”——深入社群、观察消费行为、与市民交流。我经常强调零售业的尊贵买手不应老是坐在办公室,而是应走到前线,这一点对消委会总干事同样适用。

一位好的总干事,不仅要有“侦探般的头脑”,更需具备“查根究底”的精神。例如,超市可见的杏仁茶,那里来源地?是用南杏还是北杏?有否填充面粉?原料是否经过漂白?包装是否防潮标准?这些细节不仅关乎产品质量,更牵涉消费者的权益与安全。同样地,当Labubu公仔在经济低迷中热卖,市场上也开始出现冒牌货,消委会应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消费心理:这是否体现了市民对情感寄托的需求,抑或该产品承载了某种文化与社交价值?若这些产品的价值包含了无价的文化与情感,消委会应教育市民辨别真伪。透过这类研究,消委会能更全面洞悉特殊经济环境下的消费趋势,从而制定更贴近市民需要的政策,推动市场朝健康与公平的方向发展。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过去多年,消委会的角色似乎逐渐偏离了其应有的使命。它更多地扮演了一个产品评级机构的角色,热衷于释出各类测试报告与产品建议,而非专注于推动立法与监管。这种角色错位带来两个问题:

一、失去核心职责:消委会的本职应是保障消费者权益,但过度参与产品评级,反而模糊了其政策推动者的定位。

二、公信力受损:当消委会推荐某些产品时,难免引发公众对其公正性的质疑,这对于一个应保持中立的机构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为何半个世纪未能推动立法?

自1974年成立以来,消委会未能成功促成关键性法律出台,尤其是在产品标签透明度方面。以化妆品、保健食品为例,香港法律虽规定产品须符合安全标准,但对成分标签、原产地等并无强制要求。2023年,香港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的销售额达310亿港元,占总零售额7.6%。如此庞大的市场,消费者却对产品的来历一无所知,这是对基本消费权益的忽视。

消委会缺乏执法权固然是一大掣肘,但这并非不能突破的障碍。问题的核心在于,消委会是否有足够的使命感去推动政策改革?如果半个世纪以来,它始终未能解决消费者最基本的需求,那么,它的存在是否仍有意义?

重拾初心,回归核心职责,是未来消委会该聚焦的方向:推动消费者保护立法;提升市场透明度;及监督不公平交易行为。

消委会的使命,并非仅仅告诉消费者哪款产品好,而是要保障他们在市场中的知情权与公平权。只有这样,这个半世纪历史的机构才能找回其应有的公信力与价值。

作者杨美仪是大韩民国忠清北道荣誉大使、国际咨问官、美国认证专业美学家。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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