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宗|农业优先区是否城市规划制度的“僭建物”?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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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到,农业是经济活动,受市场影响,保留农业和生态保育不能混为一谈。而政府提出的农业优先区,在香港人缺乏务农动机情况下为农业发展提出不切实际的产量目标,更无视大湾区以及整个广东的农业发展。本文则指出,优先区的设立是在原有城市规划制度下增加额外的限制,对土地发展带来不良的深远影响,对鼓励工商界投资北都更有害无益。

来稿作者:何建宗

要思考这个问题,不妨借用“三农”这个概念分析。国家的三农是指农民,农业和农村。在香港,我们可以把农业分为“农地”、“农业活动”和“农业地带”。农地是指曾经或正在进行农业活动的土地。正如上文所说,农业活动由于经济因素和农业人口大幅减少,大部分农地已荒废或转变为其他用途,这情况并不理想,但是市场力量使然,政府可以做的并不多。至于“农业地带”,则是城市规划制度下把某些土地划为“农业用途”,属规划意向,但它只能阻止和规管非农业用途的活动和申请,但并不能规定土地拥有人从事农业。

一般来说,如果土地拥有人要由农业地带改划为其他土地用途,要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城规会在审视相关技术评估报告,政府和市民意见后,做出是否改划的决定。但是,渔护署表明,日后如果发展或改划申请发生在它划定的“农业优先区”内,无论土地属农业或绿化地带,它都会提出反对。那是在现有规划制度之上施加额外限制,既不科学也缺乏民意支持。事实上,这种做法也有把“农业保育化”之嫌,即把生态价值不大的农地或荒废农地的保育程度提升到类似“保育地带”(CA),基本上不能发展(No-go area)。

这些超前保育构想如果是在政府土地之上,影响尚可接受。(例如大量政府拥有的建筑已被划定为法定古迹,市民也欣然接受)但由于农业优先区当中,有680公顷是私人土地,而大部分优先区都位于北部都会区内,我们不禁要问,农业优先区是为建设北都作贡献还是为北都“倒米”?

北部都会区是香港未来发展的重点,将会容纳三百万人,是香港发展高科技和其他先进产业,对接河套深度合作区,改善市民居住空间和发展机会的重要规划。农业在北部都会区的定位尚未明确,甚至可谓一片空白。贸然把大片农地升级为“农业优先区”,为北都的未来规划带来额外限制而不是拆墙松绑,既不必要限制土地的发展潜力,也与北都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

在可见的未来,香港的经济一方面继续通过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得到发展,另一方面也因为美西方国家的打压而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香港必须保持定力,正如夏宝龙主任所言,工商界要积极开拓创新,探索新产业,为香港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并支持政府落实长远发展规划,拓展发展新空间。农业在香港固然有存在价值,但强行以农业地带或农业优先区的方式把农地“冻结”,并不等于农业活动会自动出现。而在大湾区规划下,在香港不可能农业自给自足的大前提下,它的未来应该如何发展,是通过高科技和都市农业这些耗用较少土地的方式升级转型,还是一厢情愿大力发展农业,扩大农地范围,破坏工商界投资北都的积极性,值得全社会深入讨论。

作者何建宗是一国两制青年论坛创办人兼主席、特首政策组专家组成员、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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