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多管齐下打造残疾人士生态圈
来稿作者:钟诚祥
江玉欢议员日前在报章撰文,指出香港的残疾人士政策不应只停留在社会福利层面,而应在教育、就业及其他范畴着墨,打造有利残疾人士发展的生态圈。对残疾人士议题能有如此视野,在议会中实属颇为难得。不错,残疾人士需要的,并不是纯粹的生存和福利,而是能够享受平等的权利和在不同层面参与社会生活。江议员对残疾群体的洞见,值得欣赏。
江议员在其鸿文中,就香港残疾人士政策的发展提出了四个方向建议,该等建议显然切中了当前不少困扰残疾群体多年的核心问题。事实上,因应这四个方向,特区政府实在有不少工作可堪考虑。
首先,江议员提倡建立残疾人士的登记册和数据库。事实上,香港现时有两套让特区政府知悉残疾人口状况的常设登记制度。其一是由劳工及福利局康复服务中央档案室管理的残疾人士登记证制度,其二则是社会福利署辖下公共福利金计划中的伤残津贴制度。政府当局可以此为基础,尝试建立涵盖更多资料的数据库,并要求拥有残疾人士登记证或正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士定期申报个人资讯,以让政府当局掌握最新的残疾人士数据,进行更精准的政策规划。当然,因应定期人口统计编制的残疾人士状况专题报告仍然是政策规划的重要依据,因并非所有残疾人士均有申领伤残津贴或残疾人士登记证。
有关长远的残疾人士政策规划,按照现行政策,政府当局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制订一套《康复计划方案》,规划香港的残疾人士服务及政策。有关方案涵盖了不同的政策范畴,并设有政策目标及表现指标,其落实进度亦会定期向康复咨询委员会报告。不过,《康复计划方案》的局限是它仍然是以康复服务为焦点,鲜有提及残疾人士如何体现个人权利或社会参与,方案亦未必能完全配合其他公共政策如产业、规划、创新科技等的发展。因此,较理想的做法是把残疾人士的需要这个元素带进不同的公共政策制订过程之中。社会必须在回应残疾人士因其限制而需要的支援措施以外,考虑如何让残疾人士一如其他社会大众享受公共政策的成果,以体现真正的社会共融。
就订立保障残疾人士福祉的法律框架,相信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已起着相当大的指导作用。去年国家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正是落实《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最佳体现。特区政府实在有需要考虑透过更清晰的法例回应残疾人士的需要。举例而言,规范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中不少项目仅属建设性质,政府当局是否可以考虑将之成为强制性的规定,并立法执行?又例如在强调智慧城市的今天,数码无障碍仍然不是一个法定的要求,致使残疾人士未能有效地浏览网页或使用电子服务,政府当局又是否可以在这方面作出思考?
说到以残疾人士就业为首的社会参与课题,当社会众口一词呼吁政府当局多聘请残疾人士进入公务员队伍时,特区政府却是反其道而行,公务员团队中的残疾人士比例连年均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可能是政府与市场上的雇主一样,以应征者能否提升工作团队的工作效率为考虑,因而较少考虑残疾应征者。事实上若要更好地发挥残疾人士的能力,让他们帮助提升团队工作效益,帮助残疾雇员融入工作环境以及进行适当的职责调整乃不可或缺的举措。政府当局应带头推广此等安排,为提升残疾人士的就业率创造条件。
透过适当的公共政策配合,残疾人士绝对不会成为单纯的社会负担,而是有助社会发展的资源。当然,要使这些适当的公共政策得以落实,社会大众对残疾人士的理解实在举足轻重。盼望大众能与残疾群体有更多接触,切实理解残疾人士的能力和需要,若如此,有利残疾人士的生态圈将指日可待。
作者笔名钟诚祥,曾从事社区服务和政策研究的工作,现从事公共政策顾问工作。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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