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方向|网约车十年:香港还需“继续探讨”到何时?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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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作者:刘畅

网约车服务在香港已存在十年,其便捷、高效的特点,满足了部分市民的出行需求,也为传统的士行业带来了新的竞争。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网约车在香港一直处于灰色地带,运输及物流局近期提交的《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活动及规管网约出租汽车平台的研究》报告,虽然破天荒的提出了“服务多元,互利共赢”的大方向,但总体上还是原地踏步,缺乏数据支持和明确的政策建议,与市场发展和社会期待有落差。

报告只字未提网约车现况

要制定良好的公共政策,详实的研究报告至关重要,作为决策依据,报告理应全面客观地反映网约车在香港的发展现状,例如每日乘客数量、点对点每日运输次数、营业额、对交通的影响等,并将其与的士行业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对网约车带来的市民出行变化,与的士服务是否构成实质竞争,是否带来了新的增量市场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清晰地数据基础,可以对香港点对点交通服务的现状有更清晰的认知,为政府制定更贴切的政策提供有力参考。可惜,报告对此只字未提,反而仍然在泛泛而谈各地规管情况和立法进程, 而这些地区早在多年前就已经完成了网约车的立法规管。

另外,对于供求关系的评估,亦既对于现有的士运力,是否能够满足市民实际需求?报告虽然提及会考虑这些因素,但并未提供任何数据或研究结果。在现实中,的士业界实际运力和市民的合理需求之间是否可以完全匹配,如果不能,差距有多少。这是网约车立法时的重要考虑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制定合理政策的基石。了解市场供需关系,以公众利益为第一优先,才能制定出合理的网约车政策,实现多方共赢。

消委会七年前已提详尽建议

报告在政策建议方面更是含糊其辞,除了提出要“继续探讨”、“继续聆听意见”之外,并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规管框架或时间表。相比之下,早在7年前消费者委员会发表的《个人化点对点交通服务市场竞争研究》就已经提出了一系列清晰而详尽的建议,包括发放三种不同的许可证、分阶段实施新体制、明确各方权责等。消委会的报告不仅提出了明确的政策建议,还详细分析了引入网约车的好处和可能的冲击,并建议政府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监管。该报告强调,通过引入竞争,改善服务质量,最终实现市场的良性发展。与运输及物流局最新提交的报告相比,消委会的报告似乎更加清晰和完善,并且较为有操作性。

我们需要通过立法,明确网约车的定位,不仅是对现有服务的规范和厘清,更是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良性的制度环境也有助于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市场,避免网约车市场的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这不仅让司机获得更多就业机会,也能为乘客带来更优质的出行选择。

网约车规管,是香港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重要一环。香港作为国际大都会,不应在这一领域落后于人。公众期待一个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时间节点,政府的研究报告,除了应该包括详细的市场数据、深入的政策分析以外,更应该尽快拿出具体的方案和时间表,不能再一味“继续探讨”。 政府应以公众利益为先,尽快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网约车平台的运营,为市民提供更便捷、安全、高效的出行服务。唯有如此,香港才能在这场点对点交通的革命中迎头赶上,成为真正的“智慧城市”。

作者刘畅博士是香港新方向总召集人。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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