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党|公务员薪酬与“最低工资”
来稿作者:周小稞
当5月20日薪酬趋势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一年一度的薪酬趋势调查报告时,有关公务员薪酬调整的“烫手山芋”又再次如期落在了特区政府的手上。私营机构过去一年底层薪金上涨了6.63%,中层薪金上涨了5.35%,高层薪金上涨了5.05%,政府到底是“跟”还是“不跟”?“跟”有“跟”的道理,毕竟私营机构的数据没有骗人,“不跟”也有“不跟”的理由,毕竟过去一年香港的整体经济增长乏力,各行各业都面临经营的压力,政府赤字更是年年居高不下。难怪政府有关部门在报告发布后的第一时间就开始与各个公务员工会进行磋商,而磋商的主要内容虽然未有披露,但在笔者看来无外乎:政府会跟,但能不能少跟点?毕竟过去两年政府都是按照这一思路对公务员的薪酬做出了相应调整。
为什么近些年来每次的公务员薪酬调整都让政府如此紧张甚至如临大敌?笔者在两年前曾撰文分析过现行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存在的弊端。现有的机制主要是基于过去一年私营机构薪酬的变化对公务员的薪酬做出年度调整。将公务员的薪酬调整与私营机构的薪酬走势挂钩本身不存在原则性的问题,但问题是现有机制下对私营机构的取样出现了明显偏差。代表私营机构主流、雇员人数5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没有被纳入调查的对象,雇员人数在100人或以上的大中企业却占据了75%的调查样本,结果就是调查得出的薪酬趋势往往系统性地优于整体市场,而这也是为什么薪酬趋势委员会的调查结果与社会的普遍观感出现明显偏差的根源。此外,私营机构的薪酬同业绩及表现挂钩,有涨也有降,但公务员基本上端的是“铁饭碗”,疏于绩效考核,薪酬更是只涨不降。久而久之,没有太大考核压力的公务员其薪酬表现不仅大幅跑赢整体的市场,也胜出大中型的私营机构,而由此引发的社会非议在政府施政不佳的情形下变得更为敏感。
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存在的问题也同样发生在最低工资检讨机制上。笔者在一年前也曾撰文指出,香港的最低工资检讨机制就是一个“装模作样”地用大量看似专业而又全面的繁复方法装饰而成的“摆设”,不仅耗时、耗钱,而且还无用,因为最后的建议基本上还是拍脑袋而出。这样的“摆设”最终成功地让香港的最低工资也沦为了一种“摆设”:不仅最低工资的绝对水平远远低于与香港人均GDP相当的其他发达经济体,而且最低工资的上调幅度也明显低于整体市场的名义工资升幅,劳工市场上赚取最低工资的雇员人数占比连0.5%都不到,这样的“最低工资”还有什么意义呢?和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一样,不合时宜的最低工资检讨机制也让最低工资偏离了合理的轨道,所不同的是,前者用一套合乎逻辑的方法合理地擡高了薪酬水平,是不折不扣的“自肥”;后者则是用一种看似专业的套路合理地拉低了工资水平,是货真价实的“打压”。
值得欣慰的是,政府在一年多前认识到已有最低工资检讨机制的弊端,开始著手优化,并在今年四月份提出了相关的优化建议。新的检讨机制放弃了以往繁复的程序,明确了最低工资调整的锚定,将最低工资的调整幅度与通胀及经济增长挂钩,前者确保最低工资的调幅不低于消费物价通胀,后者则让最低工资升幅在经济表现较佳时适当高于通胀。有关建议与笔者一年多前的构想大致吻合,当时笔者是将最低工资水平与名义工资指数挂钩,规定最低工资的上调幅度不得低于检讨期内名义工资指数的升幅,下调幅度不得高于检讨期内名义工资指数的降幅。此外,笔者还建议最低工资调整幅度超出名义工资指数升降幅的部分与赚取最低工资雇员人数占比挂钩,以确保赚取调整后的最低工资雇员人数占比维持在5%的水平,避免最低工资水平过低而沦为可有可无的“摆设”。
和最低工资检讨机制一样有著明显缺陷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也应像前者一样来一次彻底的优化。公务员薪酬理应与市场看齐,但这个市场应该是具广泛代表性的劳工市场,而非薪酬趋势委员会选定的、带有明显偏差的样本。笔者认为,公务员薪酬调整也要有一个明确的锚定,而这个锚定可以像最低工资一样与名义工资指数或者通胀加经济增长挂钩,这样既简单省事,又公正透明,既可加,又可减。有了这样的锚定,特区政府就不用每次在调整公务员薪酬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当然公务员薪酬要比划一的最低工资复杂许多,上述的锚定只是确立了一个平均调幅,具体的调整还需与整体的施政与个人的表现匹配。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检讨或调整机制的优化固然解决了今后最低工资或公务员薪酬调整的问题,但以往不合理机制长期运行导致的偏高的公务员薪酬标准与偏低的最低工资水平仍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样的“肥上瘦下”不仅每每引起香港社会的非议,而且也与香港发达经济体的地位不相匹配。因此,在按照优化后的新机制确定最低工资或公务员薪酬的上调幅度时,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适当加大最低工资的上调幅度或缩小公务员尤其是中高层公务员薪酬的上调幅度,为实现香港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周小稞是紫荆党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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