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公屋所费不菲 提速提效必须尽力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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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日前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简约公屋”的讨论文件,当中提到屯门第3A区、屯门第54区、元朗攸壆路及上水莲塘尾四幅用地初步确定可发展“简约公屋”,又称建筑署估算“简约公屋”单位楼面建筑费用价格约为每平方米21,000余元,全部“简约公屋”项目的设计和建筑工程项目合计约为267.9亿元。

文件同时提到,“简约公屋”单位初步设计室内楼面面积介乎10至30平方米之间(约108至323平方呎),亦即一个单位建造成本起码为21万至63万元。若依未来五年兴建约30,000个单位的目标推算,267.9亿元的总设计和工程费用折算下来,平均每个单位的设计和工程成本更高达89.3万元左右,而这尚未计算当局新增人手开支。

高昂造价揭示尴尬定位

相比“过渡性房屋”、传统公屋以至居屋单位分别约为55万、65万和76万元的平均建筑成本,“简约公屋”单位的造价随时可能要比它们都高。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解话说这是因为层数较高的“简约公屋”项目仍然需要兴建地基、打桩入土,也有业界人士指出单位平均成本高昂主要原因出于整个项目提供伙数较少。

“简约公屋”跟传统公屋在部分方面相似,譬如前者租金订在同区新落成传统公屋的九成水平,选址涵盖市区或是毗连充足配套,又跟传统公屋一样需要地基、打桩。不过“简约公屋”规模缩小却导致了每个单位平均成本增加,地基与打桩对限制运作五年的它们来说无疑亦属于浪费。那么官员为何不直接将多花的金钱耗在设法于同样的时间内,在同一块土地兴建更大型、更廉宜且更有用的传统公屋?租户若在五年后因“简约公屋”拆卸、废置或改为他用而需要搬迁,“简约公屋”帮助过渡的原意亦会大打折扣。

公屋轮候时间一直上升。(资料图片)

局内人手调拨未尽合理

另一方面,除了项目的设计和建筑工程费用之外,当局其实还为推展“简约公屋”改组编制和聘用额外人手。拟议的新“简约公屋”专责小组会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和一个主管级专业职系人员编外职位,而建筑署也有计划增加招聘约36名合约专业职系人员、技术人员及全职工地人员,相关开支约为3亿元。

当局表示曾考虑过抽调现任首长级人员或“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来负责“简约公屋”事务,然而结果未能成事。奇怪的是,表面上风马牛不相及的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专员,现在竟然又被改为“房屋局副秘书长(特别职务)”以一并督导上述两个小组,甚至连带兼理“㓥房”租务管制条例落实工作,偏偏就是没触及理应更具关系的传统公屋。

这种安排显示当局调配负责“简约公屋”与不同房屋政策范畴的人手不尽合理,二来更反映出巧立房屋名目对政府内部管理与财政负担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无论区分出再多的不同种类房屋,最后终归是要公平分配和满足市民生活需求才有其意义;透过这一轮推出“简约公屋”的过程,最需要“简约”的或许不是房屋本身,而是管理房屋的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