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正在被谁发展?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绿色和平、本土研究社日前发表《快熟棕地:北部都会区具发展潜力的棕地研究》报告,认为“北部都会区”范围共有433公顷“快熟棕地”,当中约四分一即100公顷处于闲置状态。发展局回应表示有关土地相当部分正是将会陆续发展的棕地,有些已被多项政府或私人发展计划所涵盖,而另一些则被纳入各地区发展研究范围之中。

该研究对“快熟棕地”的分析准则为接近主要交通干道、既有发展计划边界且面积达2公顷或以上,并于洪水桥南、锦田南、元朗南、新田/落马洲四处分别找到108公顷、44公顷、80公顷、70公顷的“快熟棕地”。报告认为政府应收回闲置的“快熟棕地”进行发展,以及为全港“棕地”设发展路线图和早日制订全面“棕地”政策。

绿色和平联同本土研究社举行记者会,发现单计北部都会区,现已有433公顷具发展潜力的棕地。(张浩维摄)

需要清晰发展政策

短中期发展“棕地”是否真能取代“明日大屿”等其他长远土地供应选项,这点固然存在商榷余地。不过,民间团体的研究与当局后续回应,无疑都揭示了港府“棕地”发展策略确实存在很大改善空间。事实上相关研究之所以需要进行,正正就是因为港府整体发展“棕地”欠缺明确策略,针对单一选项都要“多管齐下”,才会导致坊间对此问题一直众说纷纭、各执己见。

此外,今次民间研究查找“快熟棕地”标准,其实同时有考虑“现时仍未被纳入任何发展计划”一项,结果当局回应说部分地段已被纳入不同计划之中。这种认知落差本身亦引证了政府的“棕地”资料分享与政策方向不够清晰。举例来说,研究在沙江围及沙江村一带找到50公顷“快熟棕地”,它们早在去年的《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报告书》里大致被绘进尖鼻咀、流浮山、白泥沿岸研究发展范围之内,然而后来政府官员回应其他问题又说《发展策略》内容仅为“概念性的策略规划”、“不反映确实位置或范围”。到底政府对于“棕地”是否有整全政策,难免令社会疑惑。

7月12日,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应统筹组”召开首次会议。(政府新闻处图片)

引例收回棕地适当

更加重要的是,发展局今次的回应还提到了部分“快熟棕地”已被私人发展计划涵盖。然而政府作为北部都会区的提出者、规划者、执行者,“棕地”的发展应该由它来主导,而非私人发展商。毕竟后者的计划未必与政府的规划理念相同,对社会整体利益作出最大贡献。若然完全不考虑收回这些土地来兴建公营房屋,更可能有违港府强调“多管齐下”觅地建屋和重视公营房屋发展的方向。

发展局局长作为“土地及房屋供应统筹组”成员之一,而该组现正跟进包括《收回土地条例》在内的精简发展程序法例修订工作,其实更应该积极研究所有“棕地”的发展方向,包括考虑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或其他方法收地,加快整体觅地建屋的成效。

惟本届政府上任以内,尚未曾就任何项目发出新的收地公告。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参选政纲说过他会继续“适当引用《收回土地条例》”,而对那些动辄闲置十数年的“棕地”来说,政府选择收回显然算是“适当”之举。如果连这些明显浪费本港珍稀土地资源的案例都予纵容,社会又怎么能有信心新一届政府可以在觅地建届一事上真正做到“提速、提效、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