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不应免 防疫漏洞必须堵
近日社交媒体流传一则深圳居民经“来港易”过关后分享的讯息,当中强调自己从未接种疫苗和不具备豁免证明,却在本港邮局办理“临时疫苗通行证”(下称““临时疫苗通”)后,得到“蓝码”和符合“疫苗通行证”下的出行要求,并且能够在180天内出入食肆堂食和往香港迪士尼乐园游览。事件引发了网民与社会热烈讨论,不少声音认为这是一个防疫“漏洞”。
医务卫生局回应查询称,海外入境者完成两剂疫苗接种的要求“并不适用于从内地、澳门及台湾入境的人士”,同时正考虑统一在邮政局及入境口岸获发“临时疫苗通”的要求。行政长官李家超亦强调内地人士来港毋须接种疫苗是过去实行很长一段时间的政策,又指其最主要理由是内地疫情风险“全世界最低”、相对香港要低很多,所以才会沿用相关做法多时。
临时宽免接种落后时势
实际上前述的这个“漏洞”,早于今年5月就已开始出现。那时政府新闻公告已经指出“从内地或澳门入境香港而无须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可到邮局申报入境资料以获取有效期为180天的“临时疫苗通”,甚至还特别呼吁有关人士“尽早按‘疫苗通行证’不同阶段的要求,在本地提供新冠疫苗接种的地点接种所需剂量的疫苗”。
当局起初之所以要引入这一规定,原意是想照顾别处地区未必会容许接种“疫苗通行证”5月底开始要求的第三针,再加上要“便利短暂停留香港的人士进入‘疫苗通行证’指明处所”,所以“临时疫苗通”才预留了丰裕的180天时限。然而随着各地基本都开放以至鼓励接种疫苗加强剂,这种构想显然已经变得落后时势。
退一步说,就算是配合入境者来港接种疫苗,现行“临时疫苗通”下近半年宽免期限也实在太长,因为除了未成年人三针“复必泰”间要求间隔逾200日外,成年人接种三针“科兴”或“复必泰”间要求间隔明明都不足120日。最理想的做法,其实应该是“临时疫苗通”会按照入境者年龄及其接种情况调整时限,而不是“一刀切”全盘给予180天宽限。
疫苗出行要求应该统一
此外,特区政府早前公布了即将收紧“疫苗通行证”,因未满足接种疫苗要求间隔时限而打不够三针的12以岁人士或不够两针的11岁以下小童,自今年11月30日开始全部都会变得不符合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当局新近发出“临时疫苗通”仍给出为期超过11月30日的时限,就显得更不合理和对其他本港居民或抵港人士不公。
再从技术角度来看,上月“安心出行”及“验证二维码扫瞄器”应用程式开始实施“红码”、“黄码”功能,针对确诊者的“红码”转为“蓝码”时会考虑他是否已接种两剂疫苗,而针对外来抵港人士的“黄码”则直接牵涉“临时疫苗通”,且涵盖一样未要求接种疫苗的台湾入境者,可见进一步区分未接种疫苗的内地、澳门或台湾入境者不难做到。况且申领“临时疫苗通”本身就需要来港呈报接种记录,所以港府无法取得其他地区资料亦非可接受的借口。
正如政府专家顾问孔繁毅所说的,任何抵港者均应该完成接种疫苗,不应该继续允许未完成接种者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以防本地疫苗接种政策崩溃。只要在技术上可行的话,港府没有理由或需要差别对待个别来源的入境者,至于如果有其他原因或困难,譬如三针规定如何跟别种要求剂数不同或未提供加强剂的疫苗接轨等,主事官员亦得想方设法克服,而非贪求行政便利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