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KPI来摆正副局长、政治助理的定位
上星期五(7月22日),行政长官李家超委任八名副局长和11名政治助理,包括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儿子梁宏正任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副局长。李家超说:“他们作为政治委任团队的新成员,会务实进取,一同建设做实事的有为政府。”加上月初四名副局长以及两名政治助理获留任,至今合计已有25人获特首政治委任,余下两个副局长与七个政治助理职位悬空。
特区政府在2007年发表《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报告书》,当中提到副局长是负责“协助局长处理各方面的政治工作”,例如制定政策目标和优先次序、处理立法会事务及政治联络等,而政治助理则是负责“向局长和副局长提供政治支援及意见”以及“进行所需的政治联络工作”,具体包括拟备演辞和文章、游说政党或政团与联络传媒等。
副局长与政助定位不清
过去几届港府里的副局长与政治助理,许多曾被质疑是名不副实、可有可无的“政治花瓶”。尤其政治助理应该从事联络议会及社会的工作,后续实际表现往往却是湮没无闻,有些连议员、传媒都不太清楚他们是谁。再加上政治助理的平均年龄一般较低,实际人选又以亲建制派团体为主,自然进一步增加有关职位属于“政治酬庸”的观感。
相对来说,副局长的曝光率一般高于政治助理,但其角色始终夹于决策局局长与常务秘书长或其他高阶公务员之间,前者拥有最终决策权力,具体政策执行则由后者跟进,故此副局长的职权要比一众政治助理更不清晰。他们更多时候只有在代理缺席的局长期间才会真正进入公众视线,实际角色接近后备补位。
再者,无论是副局长抑或政治助理,两者虽然同样接任特首政治任命、涉足政治性质工作,可是它们均不具备作出关键决定的权力和责任,其“政治联络”随时沦为“传声筒”。还有一些议员或社会权贵自身的声音本来能够直达局长甚至司长、特首,所以刻意绕过副司长或政治助理提出诉求,这种情况也会削弱副局、政助角色定位。
赋权决策同时加强评核
副局、政助既是局长副手,亦为未来政治人材重要来源,更不用说聘任他们耗费大量公帑,理应发挥更大积极作用才对。一个可供类比的例子是今届政府架构重构增加的三位副司长,便分别主力跟进地区事务、觅地建屋与对外宣传工作。以往亦有个别副局长专责推动属于自身擅长领域的特定政策,像是苏锦梁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局长期间促成《竞争法》落地,可惜近似事例寥寥可数。
另外,今届政府在任命政治助理人选方面一大特色,就是加入大量有传媒背景或学历人士,有关安排相信可以加强新一届政府的解说能力,并且减低社会对未来政策措施的阻力。不过,往届政府其实也不是没起用过这类人物出任政治助理,但其结果似乎难言令人满意。若想政治助理真正起出改善公关之效,治港者也应该同时赋予他们更大的职责和要求。
今天李家超强调副局、政助人选都会“做实事”、“有为”,那么他们理应跟副司长一样获分配更有意义的任务才对,而非躲在幕后以至投闲置散。至于新一届政府又即将为指定工作订立“关键绩效指标(KPI)”, 身为政治委任官员的副局、政助无疑也应该接受有关评核安排,如此才有望能透过实际的政绩摆脱“政治花瓶”、“政治酬庸”一类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