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轮候未见顶 政府须主导发展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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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星期四(5月12日)公布今年3月前一年获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升至6.1年,长者一人申请者的平均轮候时间则为4.1年,而在轮候册上尚有24.52万个家庭申请。同日,发展局亦公布接获新一宗的“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由会德丰地产旗下公司以大埔林村社山路以南约4公顷农地提出,预计兴建约2,170个公营房屋单位。

相较去年底的数字,公屋平轮候时间又再上升0.1年,可是房委会反而辩解说是因为近期有更多大型公共屋邨项目落成,“让为数不少轮候已久的一般申请者获编配公屋”,若此说成立,恐怕数字尚未见顶。另一方面,“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指引曾提及计划原定目标是半年内完成审核与支持建议两阶段程序,但此前于去年7月与8月收到的三宗申请仍在审核中。

公屋轮候时间一直上升。(资料图片)

直面难题不当逃避

其实经过多年讨论,大家应该已对加快觅地建屋及精简相关程序二事上有了共识,而李家超亦将“精简程序多管齐下,提供更多安居之所”列入参选政纲。讽刺的是,负责公屋发展、编配的房委会,至今好像还是未肯承认自身工作不力致使轮候时间持续上升;连原先旨在尽早释放土地发展潜力的“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竟也逐渐反过来陷入缓慢审议的窘局。

随着特区政府换届在即,社会各界都对下届管治团队应付房地短缺的表现有很高期待,但是我们必须紧记最终目标乃是协助港人安居乐业。譬如公屋轮候时间只计算成功上楼者和排斥非长者一人申请,本来就有操作统计数字和低估实际情况严重程度的嫌疑。这种逃避直面大问题的心态假若不作改善,结果始终难望市民居住环境真正获得改善。

另外一个例子,还有不久前现届政府建议的理顺收地补偿安排。当局提出上调赔偿金额、放宽收地条件,固然都是有助于加快行动时间与减少个中争议,但是正如立法会议员林筱鲁所指出的,两种分区等级的标准依然有待进一步厘清,棕地作业、渔农、畜牧等行业的搬迁安置也得作出妥善安排,无法奢望可以简单“用钱解决”。

特首林郑月娥在2018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及推出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以公私营合作模式发展农地。(资料图片)

迫切需要主导发展

至于“土地共享先导计划”,负责的土地共享办事处明显在审核申请效率方面达不到既定目标,完全有违计划加快发展本意;而且它开放接受申请两年多以来只有收到四个项目,绝对亦证明了市面反应极度冷淡。既然如此,政府何不早早痛下决心叫停“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并且回归初衷将心力专注于发展更多公营房屋?

况且《香港01》与坊间舆论也多次指出,“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的本质实际上是将发展主导权拱手相让于大地产商。最新申请的社山路以南项目由会德丰三家旗下公司提出,其中一家刚好又于恒基兆业地产旗下海腾企业提出过上一宗申请的社山路以北项目,便是地产商可能借助这个计划影响发展的最佳例证。

市民轮候公屋时间愈来愈长,发展程序精简措施未见成效,两大问题内外交困之下,政府根本没空间再让发展主导权外流予人。李家超在政纲结语提出自己将会带领下届政府“务实施政,以民为本”,并且也已经注意到收地前后“协助重置和合理补偿原土地使用人”的问题,可是在紧抓发展主导权一事上我们还是冀望未来治港者可以摆出更坚定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