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儿案检讨不能“叹慢板”

撰文: 汤文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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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上星期五(5月6日)再次召开特别会议,讨论香港保护儿童会“童樂居”涉嫌虐待儿童事件及检讨儿童住宿照顾服务事宜。今年2月要求召开特别会议的九龙东议员邓家彪,原本希望保护儿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均能派员出席,但结果今次仍只有劳工及福利局与社会福利署官员出席,不见保护儿童会或负责审批幼儿工作员申请资格的教育局等其他政府部门派出代表。

“童樂居”涉嫌虐儿事件于去年底被揭发,警方其后随即展开调查行动,截至今年3月已经拘捕34人。另外,保护儿童会委托独立检讨委员会今年1月完成中期报告,社署在初步审阅报告内容后接受当中提出的管治改革方向及服务改善建议,但该报告并未触及政府当局在监察与管理非政府机构提供服务方面的责任。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爆出虐儿丑闻,独立检讨委会员检讨报告,提到已接纳该会总干事蔡苏淑贤请辞。(欧嘉乐摄)

社署内部自我检讨不足

正好在今次特别会议前,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李浩然旗下团队针对有关问题发表《香港非政府机构的监察与管理机制初步研究》报告,建议当局重新审视受资助机构的内部监察机制、对幼儿工作员的注册制度和培训课程订下明确标准、主动因应社会发展调整更新各份官方文件及指引、建立非政府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库,以及就跨部门协作工作事项厘清权责关系。

社署上月虽然也成立了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检讨委员会,全面检视监管服务问题与制订可行的改善措施,但其工作预计需要等到明年3月才能完成,至今尚未形成任何具体建议。况且该委员会讨论方向限制在“服务规管及监察”、“服务规划及供应”与“服务质素”三个角度,看来是已经蕴含了排除检视署方本身内部人手与一笔过拨款制度等其他问题的前设。

坊间不少意见认为“童乐居”虐童事件源头在于社署的整笔拨款津助制度,令受助机构重视成本效益,忽略前线职员人手压力。

强制举报机制立法缓慢

就连去年《施政报告》确认将立法的强制举报虐儿机制,港府最新目标也是订在2023年上半年提交法案。明明在2019年,法律改革委员会便就强制举报虐儿责任问题进行过咨询,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报告亦有建议探讨强制举报怀疑虐儿个案的可行性,而日前离港的时任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当年更已尝试透过议员条例草案来促成立法,可见各界对此问题早有相当认识。

奇怪的是,劳福局局长罗致光先前还是表示有关立法需要较长时间讨论、制订和作公开咨询,因此估计仍要耗时一至两年。而劳福局在回应邓家彪三个月前所发出提问的时候,更抛出“部分个案亦已进入司法程序”的理由拒绝交代多项跟“童樂居”事件不存在直接关连的资讯。这些迹象难免都让人感觉局方有意“叹慢板”等待事情冷却或是由下届政府接手处理。

“童樂居”事件被揭发以来已经过了接近半年,公众舆论对其关注或许随着时间有所降低,但这不代表主事官员就能够一同搁置相关问题不去积极跟进处理。李浩然团队的研究报告直斥政府当局“只在出现问题时才对特定文件及指引进行更新工作”,如斯散漫态度相信根本亦不限于规管儿童服务,而这才是香港大部分社会问题与悲剧会产生的主要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