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房屋须严守“只住不炒”原则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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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三(1日),公屋联会发表报告,指新居屋和绿置居的首次转售价格平均较一手买入价高逾一倍,原业主在入住单位三、四年便出售。联会估计该批单位被用作炒卖工具,业主在短期内转售图利,有违资助房屋安居的目标,并建议延长原价转售条款至首五年,以及禁止资助房屋流进公开市场。政府应吸纳意见,令现有业主打消短期图利的念头。有指房委会会适时检讨单位转让限制,这将是正确但迟来的一步。

公屋联会翻查2014年起到今年9月新居屋和绿置居的买卖价格。在11个对象居屋屋苑之中,交易物价升值百分比介乎41.8%至109.4%,平均每宗楼价抽升至少200万元。在两个绿置居屋苑景泰苑和丽翠苑,楼价增幅为32.8%和109.1%,平均每宗楼价抽升至少110万元,当中不少只是入伙三年多。

大围美柏苑一个371平方呎单位,原业主以约208万元购入,今年7月以503万元转售,获利逾295万元或1.4倍,成为全部208宗成交中升值最大幅度的个案。此类业主若是以5%或10%首付置业,即使计及其后按揭还款,也许只需五、六十万元供款换来400、500万元卖价,回报可能达十倍,犹如“刀仔锯大树”。

荃湾尚翠苑为于2014年复售居屋的屋苑之一,至今在居二市场录得最多交易。(欧嘉乐摄)

2018年修订难阻升势

在私人物业市场出现低买高卖是无容置喙,但在资助物业市场发生则大有商榷之处。居屋、绿置居是自住为主,给公屋居民和负担不起私人楼宇的市民自置居所的机会,却绝非令少数抽中资助单位的业主发达的工具。再者,当资助房屋市场愈来愈多高价交易,必然令更多业主心红,以高价测试反应,拉动整体资助房屋价格上升。在买家方面,只要居二物业楼价较同类私楼维持折让,即使价格上升,物业仍有相当吸引力。

自几年前居二市场冒起800万元、1,000万元交易价起,社会就建议政府收紧转售条件。房委会在2018年有所回应,规定单位在首两年转售只能售予绿白表买家,价格不能高于原价,补地价禁售期亦由五年增至十年。在第三至第十年内,业主继续出售未补地价居屋给居二的绿白表买家,自由定价。或许政府认为这些措施已经有效,但正是未补地价居屋和绿置居在第二市场已经有价有市,十年补地价禁售期根本没有对准问题。

居屋大减价:特首林郑月娥于2018年6月底公布一系列新的房屋政策,其中较受注目的,是将居屋售价由市价七折调低至五二折,并重启原有的申请。她亦提出要对居屋转售订立更严格的限制,最终房委会11月敲定,将居屋禁售期由5年上调至10年,2019年生效。(资料图片)

分割私人、资助房屋市场

公屋联会建议延长原价转售规限至五年,加上未补地价居屋、绿置居留在第二市场流转,仅限绿白表者购买,也是抑制透过资助房屋图利的可行办法。即使原价转售规限延长至十年(或者变动跟通胀、楼价指数挂钩)亦不算过份。政府甚至可以考虑从交易着手,向卖家征收较高的资助房屋增值税,买家即使开高价也“冇肉食”。

上述种种措施当然会减慢资助房屋流转,亦会与阶梯论相违背。可是,流转的结果是市民接火棒,对社会百害而无一利。对市民来说,楼价脱负担能力才是普罗市民的痛点。有报章引述房屋署,指房委会适时检讨资助单位的转让限制,那么房委会勿教市民失望,尽早果断平抑楼价,还资助房屋自住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