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种类的歧视都不应该放任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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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朱敏健表示,该会已向政府建议修订《种族歧视条例》,在其中加入“族内歧视”行为属于犯法的规定,并且强调有关立法建议设有清晰界定标准。近日该会又公布了“平等机会意识公众意见调查2021”调查结果,发现过去一年曾经历歧视或骚扰的人士里逾半遭受年龄歧视,另外也有一半左右受访的15岁以上公众人士认为香港普遍存在着身份、种族及年龄歧视。

与此同时,平机会调查也显示认为本港普遍存在性倾向及残疾歧视的人数较多,但两者占比仍高达45%以上;至于性别和家庭岗位歧视在公众眼中的普遍程度则更低,数字分别仅有32.5%及26.9%。不过,事实上除了前述平机会调查列出年龄、身份、种族、性别、性倾向、残疾与家庭岗位一类传统歧视种类之外,今天香港社会显然还有其他种类的歧视、中伤或骚扰行为,然而该会以至政府好像都未打算认真处理。

政见职业分野亦趋流行

随着近年香港社会撕裂严重,一些市民也开始做出了针对抱持相异政见者的言行。有些人只要听到与自己政见不尽同的声音,便把对方加上“黄”、“蓝”阵营标签,支持中央会被说成“共匪”,不满港府则被打为“黑暴”,俨如大家仅容得下两个极端。尽管不少立法会议员与公众人士早于2019年中已向平机会反映应该处理“政见歧视”问题,但朱敏健日前依然表示该会尚未进行有系统的研究工作,故此距离提出实质建议甚远。

同样在近年开始流行的尚有职业偏见,纪律部队人员遭批评为“黑警”自不待言,艺人、医护、记者等行业也接连被反对者广泛挂上“伪人”、“黑心医护”、“黑记”一类中伤字眼,而这些称呼背后或多或少亦跟上面的政见矛盾有关。尽管如此,平机会最近仍只表示未来在资源许可下会研究“职业歧视”问题,但在此之前香港明明便一直有“IT狗”、“文妓”、“空中阿四”等针对特定职业的侮辱之辞,继续搁置相关问题绝不理想。

政策制度歧视同须处理

况且比起获公众一定注意的社会歧视现象,当局接纳认可的制度性歧视影响无疑更为深远。像上星期五(11月5日)终于告一段落的“丁屋”司法覆核案件,各级法院由始至终认同“丁屋”政策内容带有歧视性质,甚至连平机会本身过去也曾经批评这个问题。无奈在有其他政府、社会因素考虑之下,包括政府与平机会在内各方至今对此抱持拖延态度,未肯正视现行政策存在歧视成份此一现实。

反歧视的抗争不能够选择性执行,尤其当某种类歧视、中伤或骚扰行为已有明确存在证据时,当局与社会都不当对它视若无睹才对。归根究柢,任何人因政见、职业差异对别人作出的差别待遇,本质上跟因种族、性别差异作出的歧视一样卑劣,而对于真正信奉平等的人或组织来说,它们应该同样属于要打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