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忧“不打针就被炒” 政府应防止“疫苗歧视”

撰文: 评论编辑室
出版:更新: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一(12日)提出食肆复业路线图,食肆全部员工完成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以增加每台客人数目及延长堂食时间,最快可望在本月29日起推行。随后有传一间经营宴会的中式餐饮集团发内部通告,要求员工接种疫苗,否则员工停工。社会期待经济复常,但不少人仍对打针心存顾虑,政府应做的是释除猜疑,而雇主则应提供诱因,鼓励让雇员乐意接种。若然市民感受到的是政府藉雇主向打工仔施压,不打针会被歧视,劳资冲突只会增加,一旦导致更多失业者,实非香港之福。

本港疫苗接种率不高,截至周三(14日)约63万名市民已接种第一剂疫苗,32万人已接种第二剂疫苗。政府设法增加诱因,鼓励市民接种疫苗,合情合理。但从事餐饮业者众,相当部分未有打算短期内打针。当有大集团提出“不打针就停工”的安排,随了本身的从业员面临如强制般的压力,亦可能引来同业跟随。林郑把打针与放宽恢复晚市堂食捆绑,有业界表示认为这不是诱因而是强制,如何令业界更加自愿地接受疫苗,值得官员考虑。

平机会、劳工处说不清

更重要的是,雇主是否可以要求没有接种疫苗的雇员停工?相关做法会否触犯反歧视条例?平等机会委员会只表示患有严重疾病人士或孕妇因为不接种新冠疫苗而被解雇,有可能构成间接歧视,除非雇主有合理理由。那么,雇主对没有打针的一般雇员有较差的待遇是否犯法?平机会只笼统回应,因为对某人的歧视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属“合理地需要的”,歧视行为则不受《残疾歧视条例》保障。

然而,平机会没有交代何谓“合理地需要”。若然辞退不打疫苗的雇员有机会当作违法,那么停工、调离现有岗位、委派不同工作、修改雇佣合约,以及在挑选应征者要求出示针卡又会否合理?再者,虽然饮食业当下是争议重点,但医护、院舍照顾、教育、健身等需要密切接触的行业,早晚要面对同等争议。

劳工处的回应俨如耍官腔,只鼓励劳资双方就接种疫苗安排进行磋商,并考虑个别情况达成共识,维持良好关系,如有争议可向处方求助。此回应明显把责任推卸雇佣双方,而非协助政府厘清执行问题。平机会和劳工处必须针对主要行业拟备指引,解答有关接种疫苗对职场的影响。

特首林郑月娥公布“疫苗气泡”,并预告放宽食肆每台人数安排。(李泽彤摄)

鼓励打针须用对方法

疫情打击百业,人人均渴望尽快回复经济和社交活动,雇主多做一点生意,员工可以多挣一点薪水。当政府去年底宣布成功订购疫苗之时,全城无不期待疫苗早日抵埗,反映港人普遍愿意接种,达致群体免疫。问题在于一些市民在接种疫苗后不适,即使医学界已反复重申绝大部分人均适合打针,但未接种者放不下心头大石,尤以长者以及慢性病患者为甚。若果雇员获医生证明不适宜接种疫苗,雇主更必须体谅,不应强求他们接种。

加强疫苗接种,官员可循辟谣和提供诱因着手。就诱因方面,例如政府可与业界商孰,为雇主提供接种当天的假期。早日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达成旅游气泡,更是吸引市民接种疫苗的最好方法。当更大比例的市民接种疫苗,其余市民就会有更大信心跟从。此举或会较慢达致群体免疫,但社会的不满声音会较小,亦减低出现“不打针就炒人”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