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湿地缓冲区不一定要建屋
本星期一(8月2日),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出席“建造业安全周2021”开幕典礼后会见传媒,谈及湿地缓冲区的发展策略。他说:“湿地缓冲区并不代表它不可以有任何形式的发展,但做发展的时候,对环境的影响要考虑得很清楚”,并指社会有意见认为区内的发展地积比率存在上调空间,又称精简发展管制小组检讨范围将会包括相关问题。
根据城市规划委员会编号12C的规划指引,后海湾湿地保育区附近陆地设置了约500米阔的缓冲区,“意向是保护湿地保育区内的鱼塘和湿地的生态完整,并禁止进行会对湿地保育区内的鱼塘的生态价值带来负面干扰影响的发展”,而当局可因应鱼塘填塞或棕地作业等问题“容许在区内进行适当的住宅/康乐发展,借以鼓励迁离露天贮物用途及/或修复部分已丧失的鱼塘”。
边区可作住房以外用途
占地约1000公顷的湿地缓冲区里,当中的已发展地区固然包括了锦绣花园、加州花园、加州豪园等楼盘屋苑以及其他多条乡村,但同时也有元朗工业邨、安全驾驶中心、湿地公园特别地区等非住宅用途,更不用说还有许多位置实际已经转换成为棕地作业,连规划指引也指出落马洲边界通道附近协助跨界货运的露天贮物或货柜后勤用途“可能会酌情给予批准”。
奇怪的是,每当谈到要发展湿地缓冲区,社会却很容易立刻便联想到要在该区发展房屋。一些地产发展商主张增加湿地缓冲区发展地积比率,背后用意固然希望如此,而个别非政府组织出于环保原因批评相关建议,往往亦系假定区内发展会以兴建住房为主;就连其他持份者发表其意见时,也会参照离岛地区先例提倡建低、中密度公营房屋。
重新规划腾出别区土地
然而按照现行规划指引,湿地缓冲区内计划发展小食亭、帐幕营地、烧烤地点以及不超过三层高的诊疗所、公共图书馆、学校或其他社会福利设施,即可获豁免向城规会呈交生态影响评估报告。至于政府表示现在有超过四成湿地缓冲区土地于分区计划大纲图上划作可作住宅发展的土地用途地带,也说明了同时有逾一半土地容许进行各种非住宅用途的发展。
回想过去“土地大辩论”过程讨论的选项,其实亦有不少涉及迁置现有设施腾出土地,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透过重置葵青货柜码头释放市区土地,其余像发展岩洞空间以容纳无须设于地面或厌恶性的设施、整合个别占地面积太宽广的康乐设施等选项,归根究柢也是沿着同一思路构想,希望让这些设施原本使用的土地能够改作其他用途。
由此角度来看,湿地缓冲区同样并不一定要直接用来发展房屋,而是可以考虑进一步容许以作为疗养院、康乐中心等用途,并且将市区同类设施迁到该处以腾出土地兴建不同种类住宅,但要做到此点必然要求当局进行规划之时更宏观地审视全局,主事者眼界不能只限于湿地缓冲区一带用途或房屋供应数字,更要顾及均衡各区发展需要,这样才算是有利于香港整体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