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发展权在政府 民间发声应当回应
本星期四(8月19日),本土研究社与公共专业联盟发布“焕然一新”计划书,向政府建议在14个位于包括“棕地”、“丁地”新界土地群发展六至十余层的乡郊式房屋及居屋,而发展局回应则指对回收发展区外“棕地”持开放态度,同时指出当局会用“土地共享先导计划”补足作特定公共用途的私人土地规划工作。
然而截至现时为止,“土地共享先导计划”至今其实仅收到了三宗申请,并且尚无任何一宗正式获得通过。况且该计划要求发展商主动申请,导致政府在计划之中必然仅处于被动角色,再加上发展商选择用来申请的土地时,正常应该只会优先考虑自身利益,所以执行起来未必有利政府集合地块发展公营房屋,尤其对零散的“棕地”来说这种限制更为致命。
主导掌握发展 避免选择收地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2019年的《施政报告》里曾声称会加快规划,然后运用《收回土地条例》和其他适用条例收回私人土地发展公营房屋,其中就包括了约450公顷“可能具发展潜力,但未纳入新发展区或其他发展项目,大部分属私人拥有的新界棕地”,而从善用“棕地”的角度来考量,这种利用公权力收地发展的做法自然也有最大效用。
尽管近年当局征收私人土地已有一定成绩,但是予人感觉仍然存在改善空间。举例来说,从政府始终死抱着“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不放一事来看,便难免惹来外间质疑它是用来合理化选择性收地的借口;而陈茂波早前提出通过修改《城市规划条例》加快审批速度,也不无转移视线避开收集土地责任的嫌疑。
跟进社会建议 积极制造土地
民间团体既已提出择地具体发展位置,政府按理应该更加积极回应,检视相关地段是否真有发展潜力,而非继续坚持成见或者利用官样文章虚作回应。除了本土研今次提议的“棕地”地块以外,早前亦有声音认为可以放宽“湿地保育区”的发展限制,可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却只肯空泛地称“湿地保育区”并未禁止发展,严格来说根本没有直接回应相关建议。
林郑月娥在7月20日行政会议前曾向记者表示:“香港要有所作为,而‘管治者’亦不单指特区政府,还包括立法人士和社会大众,尤其是在房屋问题上,要真正‘开天辟地’制造土地是需要全社会动员”,姑勿论这番话背后是否也有卸责意图,但近日本港社会传媒及民间团体确实已经就此议题拿出不少建议,一众政府官员明显亦要开始负自己的责任才对,别再寻找借口为自己的诸多不作为作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