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宣誓|去政治化后的区议会应回归本务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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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周三12日通过《2021 年公职 ( 参选及任职 ) ( 杂项修订 ) 条例草案》,现任区议员最快在6月获安排宣誓,否则不能履职。
民主派区议员就应否宣誓争论不休,至少有五人已经因此辞职,另有人坚守议席。泛民或许觉得区议会讨论政治的空间受限,但谨守《基本法》的要求本来也就存在,况且区议会并非政治机关,职责在于改善民生。区议员若真心为民服务,便应该留任,政府亦要善用区议会此咨询平台,虚心聆听地区意见,两者携手解决社区问题。

宣誓誓言包括要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遵守法律,为特区服务,而当宣誓者有违反《基本法》第23条、《港区国安法》,主张“港独”、“自决”主张,以非法手段推翻政府等列入“负面清单”的内容,则被视为违反誓言。

因不参与宣誓而辞职的区议员,当中有因为反修例风波冒起的素人,也有如地区中坚。他们不愿宣誓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誓言违反自己政治理念,二是批评议会议政及言论空间收窄,三是担忧随时触碰议政底线,被指违反誓言而被追究。

勿忘服务社区初衷

非建制派区议员或认为政治理念或者过往言行未能完全符合宣誓内容,甚或违反负面清单内容,尤其不能在议会表达反对中央和特区政府体制。但他们亦要细想,难道没有宣誓要求,他们就可以漠视《基本法》,甚至推动一些与之相违背的主张吗?而且为了政治姿态而不宣誓,他们又如何再服务街坊社区?

本届区议会的诞生充满政治色彩,部分人打着政治主张的旗号而当选。但区议会的职责其实在于处理在地问题,例如社区规划不周,或者是塞车、噪音、屋苑管理等争端。就此看来,宣誓内容无阻区议员解难,政治立场不应是解决问题的障碍。反之,若果离开区议会,他们就丧失一个与政府部门直接交涉的身份和平台,亦失去区议会的津贴。虽然有些辞职区议员称不会离弃街坊,继续在社区服务,但他们不能否认日后寻找资源于组织和连系社区会更吃力。

议员官员同归理性

在这个辞职潮中,民协发声明指坚守社区战线,愿意宣誓留守区议会。有评论指宣誓可以有助它们向外界厘清政治立场,与“红线”保持距离,较安全进行议会工作。无论如何,有政党坚守从政信念,值得肯定。

另一个角度看,随着宣誓条例获通过,区议会的政治争拗理应减少。政府要趁机重建与区议会的关系,尤其放下留任区议员的种种忧虑,鼓励他们务实处理民生事务,亦要尊重投票给他们的选民。以往官员多次因为议题超出议会职能范围就拉队离场,不出席会议,拒绝提供秘书服务,这种情况应更好地透过协商解决。官员更不能因为当区议员的党派立场而有差别对待,例如留难民主派议员在屋邨张贴或派发宣传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