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333”方案较有利于大局
全国人大上周通过授权人大常委会修订《基本法》附件,以修改香港选举制度。港澳办常务副主任张晓明本周在港聆听各界意见。修例其中一个重点在于立法会的组成,亦即直选、功能组别及选举委员会的议席分配。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说明修例草案时,曾提及选举委员会要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但上周全国人大的正式决定只规定立法会议员每届90人,“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并没有对议席的具体分布作出规定。
辩证而非线性 避免过犹不及
一些保守派或以为选委会的议席愈多愈好,但立法会的组成不宜简单地以线性理解。政治制度的设计要取得平衡,以免过犹不及。正如香港特区从来都是辩证的产物,既要尊重一国主权,亦要兼顾两制差异,政治制度既包含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同时亦要保障香港的高度自治权。
事实上,是次由全国人大授权,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本身已充份彰显中央在香港政制发展上的主导权。香港社会应已意识香港不是独立国家,并非拥有主权的政治选举,而是在“一国两制”下的选举,其制度需要符合国家规定。
与此同时,由中央制定《港区国安法》到修改选举制度,香港社会亦已经体会到中央主权及红线所在。“和理非”不但需要时间消化政治变化,更要修复撕裂的空间。若然修例只为了确保立法会的政治稳定,而忽略了社会主流的声音,只会难以团结社会大多数,最终亦得不偿失。
团结社会主流 中间派利稳定
在香港宽阔的政治光谱中,广大“和理非”与勇武派本来就是不同的群体,前者并不打算挑战国家主权,也不支持激进暴力手段。反修例冲突距今已一年有多,各界应该从亢奋的气氛中走出来,理性看待不同群体的声音及诉求。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最近指出,只要“与反中乱港分子划清界限”,“对国家、对内地存在各种成见和偏见”的人也可以“积极参与香港治理”,便显示中央也明白“和理非”及温和民主派不是敌人,而是香港的一份子。
已故国家领导人邓小平1984年10月在北京接见香港国庆访京团时,曾经说:“由香港人推选出来管理香港的人,由中央政府委任,而不是由北京派出。选择这种人,左翼的当然要有,尽量少些,也要有点右的人,最好多选些中间的人。这样,各方面人的心情会舒畅一些。处理这些问题,中央政府从大处著眼,不会拘泥于小节。”邓小平所说的“中间的人”和“有点右的人”,当然也包括今天同情示威者但不打算挑战国家主权的温和派。因此,我们的政治制度必须从大局考虑,吸纳温和声音,包容更多人士。改制并不是为了惩罚香港市民,而只能是为了“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新设立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负责审查并确认候选人的资格,合资格者亦要获得选举委员会的提名。换言之,这两重机制既能确保候选人拥护《基本法》及“一国两制”宪政原则,亦要令候选人得到较多人的政治认可,本来已能将激进声音及分离势力排拒在权力机关之外。在这个大前提下,立法会组成宜松不宜紧,应显示出其包容性。
坊间盛传的“234”方案无疑是较为霸道的。它虽然能彰显中央的全面控制权及对修例的主导权,但不必要地削弱了直选议席及功能组别的政治影响力,令到立法会几乎由选举委员会所产生的议员控制。“234”方案既不会得到主流“和理非”的支持,也没有为积极理解“一国两制”留有空间,最终是得不偿失。
改革以致善治 重建政治互信
相比之下,“333”方案让直选、功能组别及选举委员会各占30席。对比目前直选及功能组别各占35席的安排,“333”方案已经相当强势。但它同时能让三类议员平起平坐,尤其是政府的议案需要过半议员支持方能通过,直选及功能组别议员的支持因而保留了一定程度的政治影响力。因此,“333”方案将提供较大空间,让社会认识及理解中央是次修例的用意,也有利“和理非”与中央重建政治互信。
从宏观角度看,修改选举制度只是第一步,用以恢复立法会的稳定,及将街头政治摒除在权力制度之外。但要真正令香港走向善治,还要第二步、第三步,包括行政长官与问责官员必须承担责任,针对香港的深层次结构矛盾作出改革。民粹的声音过去乘风而起,正是因为香港社会及经济百病丛生,政府管治无方。所以当政府能达致善治,这将同时有利社会正面认识“一国两制”。从这个角度看,官员及建制派切勿以为可以继续庸碌怠懒,实情是正正相反,他们以往将无法再诿过于人,将面对社会更直接、更全面的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