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公屋“逐富”雷声大 港府或用大炮轰蚊蝇

撰文: 赵钟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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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黄远辉于10月底表示,适当时候将调整公屋富户政策,上周五更正式(9日)颁下“逐富令”,强制富贵租户迁出,但受影响富户只占极少数,下“逐客令”也难以纾缓公屋轮候压力,某程度上只是为缓减民意压力。政府与其继续耗费时间在这些微枝末节,不如多花时间思考如何重建置业阶梯。

房委会通过,倘家庭住户入息超出入息限额5倍,或资产超出入息额限100倍,便要迁离公屋。(资料图片)

新出的“逐客令”其实颇为宽松,家庭住户入息若超出入息限额5倍(4人家庭为13.3万元),或资产超出入息额限100倍(4人家庭为267万),才须迁出。修订与旧例最大的分别,在于昔日为收入及资产均超额才须迁出,而新例下只是其中一项超标就须迁出;即所谓“双轨制”与“单轨制”的分别。

房委会强调实施规定有必要性,确实有其道理,这也是方案赢得房委会会员支持的主因。公屋轮候册申请宗数将破30万,一般家庭平均轮候时间也已逾4.5年,远超政府三年上楼的承诺。市民对公营房屋、特别是公屋的需求殷切,供应却未见相应提升,政府有其调节责任,将资源用在最有需要的市民身上。

“逐富”门槛极高 恐沦鸡肋政策

但从实际执行上,这条逐客令恐怕沦为鸡肋,既无助缩短公屋轮候时间,更恐影响私人住宅市场;此外,急着逐客,也让人觉得政府无视反对收紧富户政策的声音、忧虑。房委会在未有仔细思良下就“病急乱投医”,可能得不偿失,徒添混乱。

其一,富户过少,逐之有如杯水车薪。据房委会资料,目前全港共有2.6 万富户。其中交一半(四人家庭月入为53,381 元 - 80,070 元)、两倍(四人家庭为80,070 元)及市值租金(收到迁出通知书而申请暂住最长一年的住户),分别为2.28万、3,100及60户。

缴交市值租金的租户,俗称“超级富户”,也是目前双轨制下须在一年内交回住宅的住户。在新“逐富令”下,因为入息及资产限额分别由3倍提升至5倍及84倍提升至100倍,原来须迁出的超级富户却可能变成无须迁出。在政府没有提供确实数据,说明新政策下到底有多少富户须迁出,市民、甚至专家也只能臆测。但最后若然须迁出的户数少于60,社会也无须惊讶,因为放宽入息与资产的“逐富令”影响的户数,大概只能是极少数公屋住户。

若然以较乐观的取态估计其成效,须迁出户为目前十倍,也不过是600户。这个数字不论较诸超过70万的总公屋户数,或近30万的轮候册户数,都不过九牛一毛、沧海一粟。逐富令的效果,某程度上连杯水车薪也称不上。政府经过一轮折腾后,很可能只落得大炮轰蚊蝇的效果。

其二,若然政府的算盘打得响,逐客数目真的“成千上万”,则难免对私人住宅市场构成影响。目前政府定出的资产限额,四人家庭不过260多万,相对现时一个面积约400至500呎的私人住宅单位,要价动辄400万至500万元来看,这笔资产说少不少,但说多亦不多。若“被逐”公屋户最终大量流入私人市场,无异于在现时已然高企的私楼楼价与租金火上浇油。虽然出现这样局面的机会甚低,但亦足以突显逐富令败则无用、成则扰民的鸡肋一面。

重建置业阶梯 更胜逐富虚招

其三,富户或下有对策,令逐富难以执行。社会上向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府有政府逐客,市民也可有市民“逐子”──透过要求成年子女迁出公屋,除在户藉册中剔除其身分,并剔除计算其收入,以保留公屋单位。至于家庭关系良好的,更可索性将资产转移至已迁出的子女的名下,规避资产审查。但这种变相强制分户,客观效果无疑与政府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的政策,背道而驰,亦令以收入、资产作主要划界的逐富令形同虚设。

政府不可能不知上述问题,只是公屋引伸的问题渐次扩张,政府日益著急。2014年初发表的“长远财政计划工作小组”的报告,指房委会于将来或须面对过千亿元的资金缺口。财爷其后主持成立的“房屋储备金”,规模却目前只有740亿元,难以应付缺口。

房委会过往无须承受如此沉重的财政压力。昔日置业阶级相对齐备,房委会能透过出售居屋所得,补贴公屋开支;“绿表”户腾出的单位也成为公屋供应链的一环。但居屋一度长期停建,现时出售的居屋多为两至三年的远期楼花,尚处试验阶段的“绿置居”则量少价低;置业阶梯运作不畅的结果,既是公屋住户购买资助房屋晋身业主遥遥无期,而政府为应付不断膨胀的出租公屋需求,财政负担又不胜负荷,陷入左支右绌的窘境。

故政府当下急须思考的,是如何有效重建置业阶梯,恢复公屋居民购买居民的意愿,推动出租、出售公营房屋的良性流转。这个问题若然处理不善,影响的将是整个公、私营房屋体系。至于逐富一类连搔痒也称不上的举措,只怕是虚招一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