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逾两百港人滞英 当局可弹性协助
因英国出现变种病毒,港府于12月22日禁止所有英国载客航班来港,以及禁止包括香港居民在内的于英国逗留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入境。这一决定让逾200港人滞留英国,而这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港人有家难归的情况。
早在去年社会讨论是否应接回被困湖北港人起,我们便提醒政府,在疫情将长期存在情况下,港人滞留他乡需要“撤侨”的案例或将多次发生,政府应制定所谓香港“撤侨”的原则。只可惜英国突现变异病毒后当局煞停航班,再次造成港人滞留问题。目前入境处只建议滞留英国的市民到杜拜“过冷河”21日,然后再回港,此外没其他资讯与协助。
风险管理之法不一而足
政府固然要考虑滞英市民回港或会带来防疫风险,但这并不应成为政府对香港居民滞留在外置之不理的借口。不管是当初接回湖北港人、还是秘鲁港人,当地的感染风险都同样高企。经过此前经验,政府应该明白这不是二选一的问题,而是如何做高风险的防范问题,比如要求他们持核酸检测结果登机,另寻专门的集中隔离场地与普通隔离人群分开来等。
当然,社会和政府内部或许都会有声音认为滞留在外者始终是少数,是否值得社会负上这么大的风险,又或者协助他们是否是高“性价比”的选项。然而对滞留在外的港人予以协助是不单单是一场商业的计算,更是一个政府对其居民的责任,也是建立民众与政府彼此信任的重要时机。更何况目前滞留英国的港人既有孕晚期的待产孕妇,又有需要回港覆诊的长期病患等,港府应尽力予以更多协助,而不是让他们自求多福。
应帮尽帮的原则先行
此次港人滞留英国,以及此前港人滞留湖北、钻石号、秘鲁等事件中,社会在讨论是否应予以援助时都难免被政治立场、社会情绪带偏话题。比如因为港人在当地展示的政治标语而质疑应否予以援助,因为臆测港人外出的动机和人品而对协助有所保留等。然而协助滞留在外的居民不应基于受助人的人品、政治立场等,这类情况的共通本质都是香港居民滞留外地,甚至在有危机的情况下,政府的协助角色和如何协助的问题。至于具体的援助方案、是否自费、公帑援助多少等问题则可在对自身居民“应帮尽帮”的原则下展开具体规划。
病毒还在扩散、变异,滞英港人或不是最后一批在他乡走投无路需要政府援助的香港居民。而即便在疫情过后,居民因各种原因滞留他乡仍是不鲜见的情况。我们的政府和社会都需要去构思一个基本的援助原则和框架,不让少数人在困境感觉被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