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汉疫下被迫迁 官僚凉薄恻隐心何在?
一名居住在将军澳景林邨的视障六旬独居汉去年回乡祭祖后,因疫情爆发滞留内地,但上月返港后惊见其公屋单位已因欠租被房署收回,连带其家当亦遭没收,最后沦落家门外露宿十天。这种惨况本来可以依靠酌情权解决,但僵化的行政程序不但并未顾及市民的疫下处境,更反指若租户无处容身可获安排入住收容中心,足可见官僚作风凉薄之处。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黄伯1月初回到汕头拜祭父母后,因担心无法挨过隔离期而滞留内地,直到上月政府推出“回港易”免检疫措施才得以回港。不过黄伯回将军澳景林邨后,却发现居住了27年的公屋单位因欠租而被强行收回,连带电视、衣柜、洗衣机和银行簿等家当也遭一并没收。黄伯声称,他曾联络在港朋友代为交租,惟遭房署拒绝,而他流落街头后亦曾到警署叩门要求收留,但最后亦遭拒绝,最后连累到他须在家门外露宿10天,期间要靠邻居及区议员接济,挨过寒冻。
据现行房署的规例,若住户连续拖欠租金三个月,房署便终止其租约,如住户欲重新入住公屋,必须先行缴清所欠租金。虽说公共房屋是社会宝贵资源,房署借此善用和编配公共资源亦属合理,但疫情期间各处出入境大受限制、不少市民又因裁员潮杀到而饭碗不保,而房署继续按本子办事,不但未见有酌情处理欠租问题,更再搬出官僚程序解话,反称当局可按情况安排中转房屋。难得他们不知黄伯早已流落街头?
黄伯非孤例 官僚害人深
更甚者,黄伯的遭遇在疫情期间亦早有先例。去年5月粉岭祥华邨一名独居七旬妇人回乡探亲后,因内地封关而滞溜,期间房署职员因未能联络租户,遂按既定程序发出迁出通知书,以终止其租约,幸好租户及时清缴所有欠租,房署才酌情批准重批其租约申请。另外,去年7月一名六旬失业男子亦因财政紧绌无法缴付租金,遭房署警告须在限期前清缴欠租,否则收回单位。最后男子幸得慈善机构协助,才能暂时避免流落街头。这些例子都可见现行制度不但容不下半点人情和弹性、对身陷困境的市民施以援手,更反倒是夺去市民居所的元凶。
程序和机制诚然在管治上不可或缺,行政措施亦是确保公共资源可以按统一的程序、准则分配的惯用方式,但复杂的制度也要靠人来执行,在层层分工下,每个职员就像机器的齿轮一样,只会顾及其负责的职责,却从不懂跳出规程外询问黄伯欠租的原委,并将一切留待房署的上诉审裁小组处理,自然出现上述冷酷无情的“冤案”。疫情期间市民生活各有苦困,当局除了向前线员工厘清酌情权的范围和条件,亦须以更大弹性处理公屋欠租的情况,以免市民再因无情的官僚程序而沦落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