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水池古迹险全拆 政府部门必须问责
若非市民关注、社会力阻,深水埗主教山之百年古迹蓄水池周一(28日)恐已遭推土机毁于一旦。如今四根石柱已拆卸,20米乘10米天花遭毁,文物保育专员蒋志豪翌日表示“不好意思””及“大家可以放心”,又焉能服众?
百年古迹蓄水池被毁,水务署及古物古迹办事处要负上最大责任。第一,水务署在2017年曾咨询古迹办,但据蒋志豪表示,部门基于当时的资料及沟通,理解蓄水池仅为一个“水缸”。到底水务署是否提供足够资料,包括图则等,让古迹办作准确判断?
水务署与古迹办难辞其咎
其次,根据水务署2017年交给深水埗区议会的文件,其称此蓄水池为“食水减压缸”,并表示“相信早于1930年建成”。这年份显然不符事实。例如有蓄水池水管上铸有“1909”字样,而且社会事后翻查政府文件,很快便知道港英政府1900年代于当地建水务设施。水务署为何没有核实资料?提供给区议会及古迹办的资料是否一直有误?
第三,古迹办是依据《古物及古迹条例》而成立的政府部门,确保香港最具价值的古迹及建筑物、文物得到保护。既然获水务署告知深水埗主教山有1930年或以前建成的设施,理应作全面了解。蒋志豪被问及曾否派人实地视察时没有正面回应,惟称沟通上的“敏感度不足”。古迹办若有派人到场,而竟然无视古迹之重要性,显然是失职;若古迹办根本没有派人到场,甚至连图则也没有详加了解,同样是失责。不论何种情况,这次事件肯定也是古迹办的严重失职,必须问责。
第四,文物保育专员属首长级公务员,职责为支援发展局局长的文物保育政策,组织架构上乃古迹办的上级。如今古迹办严重失职,惟专员蒋志豪周二(29日)仅称已就事件作出检讨,及“不好意思”,做法明显不足。是次事件由哪个级别的官员领导检讨,处分机制如何,专员必须还公众一个交代。
官僚主义早有前科
第五,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既是文物保育专员及古迹办的上级,更是法定的古物事务监督。如今业权属于官方的百年古迹,在未经评核下被部份拆毁,黄伟纶却未提任何跟进问责。他周二只承认政府做法有改进的地方,却没有表明要追究责任,实在不称职,甚至可谓庸碌无能。
事实上,由李小龙故居到葵涌女童院等,古迹办长年态度被动,经常等到历史建筑面临危机才派员救亡。个中成因在于官僚主义,怠政者不计其数,犯错者亦未见要承担责任。更重要的是,官僚主义祸害的不只是文物保育,更包括工程超支、房屋供应落后、劳工权益不足等,香港社会民不聊生。政府必须重建问责机制及管治效率,这样才能令公务员团队重拾使命,为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