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一劳工假、银行假 劳工处须“促成共识”
劳工顾问委员会周四(5日)再次开会商讨划一公众假期,劳资双方就政府方案没有共识。劳方批评劳工处处长陈嘉信不尽责,而且立场倾向资方。若果此一批判属实,那就反映处方有负“打工仔”们多年期许,没有体察民情,消弭社会民怨。
不能接受十年步伐
政府拟由2022年起,在佛诞、圣诞及复活节当中,每两年增加一日劳工假期,直至2030年完成划一劳工假与银行假。《香港01》早已批评“加假”额外劳动成本有限,资方借口经济不景推搪于理不合。后来在各界压力下,资方口风的确放软一点,例如建议调动假期、容许买假,又或给雇员放假之余让雇主弹性安排劳动力,而非强硬反对增加假期。不过,政府和资方建议的十年落实时间明显太长,荒谬得很。
最近几轮商讨,舆论焦点集中在劳资双方的对垒,较少会触及劳工处角色。劳工处处长是劳雇会的当然主席,主要负责听取委员意见,然而改革的提案正是由政府抛出,而处长身为政府代表,一般来说其立场和言行不应偏离政府方案。当社会普遍支持增加劳工假期且有充分理据时,处长自然应该更积极汇报民间意见给资方,甚至代表一众劳工向政府更进取的方案,缩短全面落实时间。
劳工处须主动有为
可惜处方在这过程一直摆出中立、不介入议题的态度,隔岸观火地回复会议未能够“达成共识”,事不关己地称将会向特首汇报会议情况再决定下一步工作,如此作风实在令人失望。更糟的是,劳方代表指控处长跟资方沆瀣一气,梁筹庭引述处长说法指“雇主同意十年,雇员都应接受”,邓家彪亦不满处长态度“傲慢”而未有尽责“促成共识”。处长自称“达成”与劳方期望的“促成”,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个中含义却有天渊之别。
劳方代表无意全盘接收政府建议,加上劳顾会选举在即,劳方参选者要争取其他劳工支持,实在难以想像其立场会倾向资方。我们一度期望政府能在劳资双方持续拉锯之时主导议题,把一个加快落实划一假期的方案提交给立法会审议,好让此项惠民措施可以尽快落实。尽管此举代表政府不按会议结果自行草拟议案,可以称作破坏劳顾会的共识,但归根究柢责任仍在于资方而非政府,公众亦会对此加以谅解。
相反,如果政府和资方依然故我,劳顾会的商讨大抵会以失败收场,谈判破裂之下政府亦未必会勉强把方案提上立法会,届时划一假期遥遥无期,一众基层打工仔又会认定是政府无能庸碌、资方横蛮霸道,彼此关系只可能进一步恶化。毕竟若连说服资方提早落实假期划一此种简单任务也办不到,这个政府在争取劳工权益上还有甚么可以做到?
当然,最佳结果还是避免上述勉强闯关和商讨难产的情况出现,始终两者都会削弱政府、劳顾会的认受性以及让劳资关系进一步恶化。劳工处以及相关政策局应该主动缩短落实17天劳工假期的时间表,说服劳顾会的资方代表以至其他商界支持,再在此一基础上共议弹性放假等便利执行的方法,这样才算是真正有助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