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领非二等公民 政府划一法定假期不能再拖
政府本年初宣布十项纾困惠民措施,包括逐步增加俗称劳工假的法定假期。据报道,政府计划用十年把法定劳工假由12天增至17天,与俗称银行假的公众假期看齐,并且不予雇主补助。打工仔生活在同一社会,即使身处不同阶层,但同为社会付出,应可享受同等假期。虽然雇主要为增加假期付出额外成本,但不能看轻额外得益。就此,政府须尽快落实假期平权,毋须耽误十年。
香港在殖民初期的假期制度本来只涵盖银行业而非所有雇员,所以称为银行假,后来逐渐扩展自政府、公共部门和教育机构。直至1961年,港英政府才立法规定工业界别雇员有六天有薪法定假期,故有劳工假之称,自此香港就实行两套假期制度。由1967年起,香港维持17天的公众假期,但劳工假期在1999年增至12天后,就再无进帐。固然有不少企业吸引人才,容许雇员放银行假,但毕竟没有法律约束力。
政府在2011年的调查指出,只有不足三成基层员工放公众假期,相当部份来自饮食、物管、保安、清洁等职业。他们不能与子女享受复活节、佛诞和圣诞节翌日,强化了基层工人待遇逊人一筹的印象。
雇主夸大影响 政府视若无睹
由1980年代起,劳工团体就争取与银行假看齐,但雇主团体一直反对,理由包括增加劳工成本,加剧劳动力短缺,外佣雇主要额外抽时间料理家务,而且香港法定假期数目不逊于邻近经济体系的十天左右。现时碰上经济衰退,资方负担更不宜再加重。
政府曾经估算,按2011年工资水平,多放五天法定假期,每年预计增加的成本为18.3亿元,即使物价近年上升,财务影响也绝非资方形容洪水猛兽般。当然,增加法定假日会令部分未能在当天放假的外佣雇主带来不便,这要雇佣双方协商,灵活调配休息日。况且,假日会刺激消费,商界亦从中得益。
资方强调法定假期数目不少,但若考虑及有薪年假,香港雇员享有的有薪假期其实不多。法定有薪年假只有七天,较发达经济体的10至20天少。把有薪年假和法定假日合计,外地有20至30天假期,香港现时有19天,增加后就有24天,其实不算夸张。
香港的劳工保障薄弱,政府本应责无旁贷,平衡劳资势力,但官员长期龟缩,劳资双方无法达到共识,维持两套假期制度。直至2012年的特首选举,唐英年把增加法定劳工假期至17天列入特首选举政纲,议题才稍见眉目。唐英年败选后固然无法落实政纲,那么他的对手梁振英呢?在他任内的2015年,有传政府研究落实划一假期,每年加一天,但最后仍不了了之。
十年过渡期太长 还工人更好对待
事隔五年,香港经历修例风波后,特首林郑月娥在今年初宣布十项惠民措施,部分已经落实,例如为非公屋、非综援低收入住户提供现金津贴,但增加法定假期则没有时间表和路线图。即使消息属实,政府也谈不上施行甚么德政,毕竟十年步伐实在太慢,若从1999年最后一次改动起,打工仔更需要等待30年之久,才享受全部公众假期,贻笑大方。
新冠肺炎大流行,无疑重击各行各业,但在疫症期间,上文提及的清洁、物管、保安、饮食员工维持社会最本的运作,在外地被称为“必要员工”(essential workers)。既然如此必要,他们值得有更好的劳动条件,亦需要更多的休息恢复精神和体力,增加假期合情合理。林郑政府要答谢蓝领员工的辛劳,就不能再负他们期待,尽快划一假期制度,落实所有惠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