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违规村屋 应以零容忍取缔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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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报道富临集团行政总裁杨维村屋居所涉嫌违规僭建,其后分区地政处巡查确认该处存在违规扩建及僭建情况。虽然当局已发出警告信,但这仅是云云例子冰山一角,归根究柢还是港府多年以来未能严正执法、姑息养奸,才会造成这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局面。

新界村屋屡揭僭建及占用官地。(资料图片)

杨维被爆出在观塘商厦违规出租㓥房牟利后,不久便再度涉入僭建风波。他在元朗锦壆路的住所不但留有潜建簷篷,更存在玻璃屋、砖屋等建筑物,合共扩建成近万呎“巨宅”,远大于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的三层村屋设计。纵然分区地政处在巡查后已发出警告信要求业主处理,但亦难解决村屋僭建这“百年难题”。

在2015年至2017年间,屋宇署平均每年发出约13,000张清拆令,而平均每年约26,000个僭建物被拆除,但据报屋宇署已累积逾80万宗的僭建个案,因此即使未来没有新增僭建物,当局也要需时100年才能完成处理。更甚者是,不少乡村道路属于私人土地,村民有权不让当局的执法或调查人员这些“外人”入村,大增执法的难度和时间。

虽说特首林郑月娥以往在发展局局长时任内曾誓言要严厉执法取缔僭建,但时至今日却未见有何进展。申诉专员公署和审计署分别在2004年、2011年和2015年点名批评当局执法未能有效遏止村屋僭建,其中2015年一回更批评屋宇署的执法行动缓慢而有“重大延误”,但现实仅换来当局以冠冕堂皇的官话敷衍了事。

不过村屋的争议又岂止僭建一环?本土研究社报告《新丁再现》指出,过去两年多的“套丁” 活动不跌反升,疑似“套丁”得来楼宇总数突破一万,其中正好又以元朗区的情况最为严重。与此同时,报告拆解了村民“自发聚居”的假象,更首次发现有离岸公司疑似参与“套丁”以提升此一非法活动的隐匿程度。

必须强调,村屋的僭建物成为“百年难题”虽非特区政府一手造成,但其不敢打破既得利益的管治作风无疑会让问题愈演愈烈。当前不少涉及村屋活动已非“自住”之用,而是藉著法律“灰色地带”放租牟利,属于让社会经济分配不公的矛盾之一。至于丁屋政策当初原意本是为了改善新界原居民的居住环境,迄今却演化成“违法生财”工具,明显有违平等价值。港府除了此刻应该加快步伐严正执法以外,长远亦要划下界线让原居民此后不再享有丁权特权。虽然这种改变定会碰上极大阻力,但择善固执才是有为政府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