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二期用地终收回 港府可考虑高球场进驻?
政府周三(23日)不会延长预留给香港迪士尼乐园第二期用地的认购权有效期,乐园未来不会有优先权在该处扩建,做法可取。尽管土地日后用途受契约及位置所限,选项仍然多的是。政府经常抱怨缺地,现在大好机会在前,必须好好把握,从详规划,改善港人生活。
政府和华特迪士尼公司在2000年签订认购权契约,预留约60公顷土地,可以用来扩建成乐园第二期。双方合资的主题乐园公司获批20年有效期的认购权购买有关用地,并可延长有效期。然而,政府决定不延长有效期,认购权于是在周四(24日)届满,意即政府收回用地。
契约所限 建屋有难度
社会对乐园第二期用地不满,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这块相当于三个维园面积的土地闲置廿年,除了举办活动和现时的检疫中心外,别无他用,珍贵的土地资源就这样被白白浪费多年。第二是土地用途受限,政府当年签下关于乐园建筑高度及用途限制的契约,邻近土地不能兴建房屋、商业设施、酒店、马场等设施,而建筑物不能高于20米,目的是令乐园能在视觉上与周边维持距离。
观乎乐园运作至今,亏本时间多、盈利时间少,而且面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主题乐园竞争,各方根本难有动机斥资扩张乐园。政府今日终于愿意收回闲置用地,固然是件好事,但终究不能够完全决定用途,加上相关土地位置偏远,难以发展为成熟的新市镇,粗略估算顶多容纳三数万人,未必化算。
有意见指政府为本地乐园公司的大股东,应该可以运用权力修改契约,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或改变土地用途,但是这必然招致迪士尼一方反对,随时让发展计划卷入漫长的官司纠纷。
一石二鸟的方案
有鉴于上述的重重限制,该用地维持文娱康乐或旅游用途似乎较为可取。坊间早已提出不少建议,例如搬迁粉岭高尔夫球场、乌溪沙青年旅舍或新增运动场馆等,既可与迪士尼乐园用途谐协,更可腾出现成市区用地重新规划、兴建房屋,可谓一箭双雕。
从长远角度看,乐园第二期用地兴建文康旅游设施还有另一个好处,那就是日后较容易搬迁。政府在1999年以私人协约形式批出乐园第一期用地,为期50年,期满后有权再续期50年,如今距离期满之日约30年。即使乐园持续添置新建筑和设施,但依现时趋势观之,乐园未来难望在港有大作为。
保留文娱康乐用途的另一好处
就此,政府需要两手准备,构思2050年后乐园去向,包括将之结束。政府宜一并规划现时乐园一、二期占地186公顷,相当于十个维园面积的用途。在未来30年设置文娱康乐设施,能够保持规划弹性,即使日后改变土地用途,对社区的影响亦较小。
无论最后其长、短期用途如何,有关土地此后必须做好规划工作,并且完善交通配套令其可以地尽其用。同样重要的是,当局应该汲取与华特迪士尼签订“不平等契约”的教训,避免再次出现政府承担大部分基建开支却让外国企业坐享其成的情况。政府日后再有机会与财团合作发展时,要紧握项目主导权,才是维护香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