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宽敞户换屋政策的效果成疑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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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为善用公屋资源,去年推出“长者宽敞户全免租金调迁试验计划”,藉终生宽免租金鼓励长者宽敞户“大屋搬细屋”。然而事与愿违,不少已申请调迁的租户拒绝接受编配单位,反映宽敞户调迁诱因不足。长者租户久居于现址,自然对相关环境产生惯性,不易离开;而长者能于熟悉环境中颐养天年,亦未尝不是“善用”房屋资源,政府不可能强求他们调迁。要增加公屋大面积单位的供应,觅地建屋才是根本之举。

特首林郑月娥在2018年提出长者“宽敞户”调迁的新政,意让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70岁的全长者公屋宽敞户,调迁至较小的新或已翻新的单位,以腾出其现居的较大面积单位,而申请户借此可享终身租金全免。房委会去年中通过相关建议,并在12月正式推行“长者宽敞户全免租金调迁试验计划”,当中房委会每年会预留300个单位配合调迁,而合资格的申请户可获最多三次房屋编配,而且亦可获搬迁津贴,而其交出的单位会作公屋轮候册上的编配之用。

房委会推出长者宽敞户调迁免租试验计划。(资料图片)

但据房委会数据显示,迄今年6月底虽只批准约270宗申请个案,即为每年300个可编配作调迁用单位数目的9成,房屋署更已向其中约90户发出“配房通知书”,惟当中只有13宗个案接受及已调迁,60户却拒绝接受所编配单位,即占已配房户的三分之二,可见长者宽敞户对编配单位反应相当冷淡。

长者“褪軚” 不难理解

租户拒绝编配原因仍需具体研究,但编配诱因不足的原因亦不难猜想。房委会所预留的300个单位并无指定面积及地区,自然增加不少变数。先不用说租户或感其获编配单位面积过小、屋邨陈旧等质素问题,单是申请户未必能获同邨、甚至只是只区公屋编配,已教不少长者却步。毕竟,长者居于现址多年,建立一定的社区关系(如邻里关系),亦惯于活动在熟悉的生活环境,同时其子女亦有机会只居住现址附近,倘若长者户未能获同邨调配,势对深深影响其生活模式,自然减却租户对调迁的兴趣,更不用说申请户甚至不获原区编置。

更甚者,对不少获子女供养的长者来说,终身宽免公屋租金虽有一定吸引力,但亦非可观得能教他们放弃熟悉的生活环境,不难想像有长者宽敞户只抱有试试看的心态申请,惟实际决定仍待具体单位条件、质素为何。更可况纵使房委会提供搬迁津贴,但徒置新居始终需一定的金钱及时间成本,不少长者户最终“褪軚”实在不难理解。

其实随人 口老化,年轻一代逐渐搬离公屋,居住公屋人口减少势在必然,长者宽敞户的情况自然愈见明显。若纯粹以资源分配效率,即一定面积的住宅单位能居留多少住户来说,长者宽敞户的情况绝非善用公屋。但若公屋功能为协助住户安居的话,容让长者户于习惯的生活环境下颐养天年,亦未尝不是“善用”公屋资源,要求长者户腾出现居单位实非逼切。

房委会曾言,计划目的为给长者宽敞户多一个选择。同时有助收回大型单位再编配。诚然,房委会以鼓励而非强逼方式,希望借此“腾龙换鸟”,理念上亦无不可,而如有长者户认为计划安排理想、甚至可以改善生活,更是一石二鸟。但正如上述,计划诱因不足,政府及房委会如希望能借此从长者宽敞户收回大量的大单位,恐怕是缘木求鱼。始终要增加可靠的公屋供应,造地建屋才是唯一正途,政府应加紧脚步。

收回大单位 却建细单位?

另外,房委会藉计划收回公屋大单位,无疑肯定了相关单位供应之重要,然而房委会近年公屋单位越建越细,纳米单位更是屡见不鲜。当房委会想尽办法增加公屋大单位的供应,惟却将新兴建单位的面积不断拉低,政策取态明显相当矛盾。政府与房委会与其费神研究如何从宽敞户手上取回单位,不如首先更正建屋方针,不要让新建公屋面积愈缩愈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