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分租成风 工业邨不应成谋利工具
新兴产业发展一日千里,如云端计算、大数据兴起,导致全球大数据存量大增,促成市场对资料中心的需求。港府过去均有政策支持本地发展资料中心,如以优惠价租出工业邨土地,惟有企业以廉价租得的土地发展资料中心,再分租予其他中、小企业,从中赚取可观利润。工业邨土地获公帑资助,有关分租做法实与政府津贴企业谋利无异,政府不能忽视有关问题。
港府近年积极发展香港作“亚洲区资料中心集中地”。作为管理政府三个工业邨以及多个科研用地的法定机构,香港科技园公司一直透过在工业邨提供资料中心用地,而至今大埔及将军澳工业邨内共有12个资料中心,占地超过356,000米。按理来说,科技园订明相关厂房只能进行已批准、或经其书面同意的其他运作,而不能分租予其他人士。
然而,大企业分租工业邨资料中心的做法却已成风。例如HKCOLO(香港中立机楼有限公司)早年被揭以三折优惠获得将军澳工业邨地皮后分租厂房。近日有报章报道,大埔工业邨用地出现“双重分租”的情况,涉事营运商亚洲卫星疑将科技园用地分租予HGC(环球全域电讯有限公司),后者再将用地改装资料中心分租。
除上述型别的分租,另一种是租出设施使用而不涉及土地权。例如本地资料中心领头羊新意网曾入禀高等法院,指控政府全资拥有的科技园纵容将军澳工业邨的租户违租分租予第三方图利,当中涉事的营运商仅以每呎数百元租得地段,却以市价出租机柜予跨国企业、甚至政府部门。惟高等法院判处新意网败诉,原因为法官认为涉事营运商只为向客户提供服务,后者实际上不拥有独家占用权,故两者之间并不算是“分租”关系。新意网认为高等法院的裁决存在法律观点上的错误,目前正就此提出上诉。
不应资助投机者谋利
但不得忽略的是,工业邨受公帑大幅资助,原意为资助资料中心的发展,政府与科学园理应确保相关用地只用于相关用途,而非予机会主义者用于分租谋利,否则与将利益输送予分租者无异。可是,科技园公司却似乎未尽其责,令人忧虑其忘却了要确保工业邨、甚至公帑本身正确运用的责任。无论上诉结果为何,政府亦应主动介入事件,确保没有分租漏洞,租户不会藉租上租谋利。
究其根本,工业邨用地分租成风与资料中心营运成本不无关系。始终,只有具一定财力的大集团才能负担购地、兴建资料中心的高昂成本,相反不少规模较细的资料中心因缺乏财力只能租用大企设施。即使政府近年鼓励小型营运商使用工业大厦设资料中心,惟改装成本一样不菲,故此为大企业分租创造“商机”,敢于租用较廉价的科技园用地兴建资料中心,再分租部分空间予中小型资料中心营运商。
由此看来,问题的症结始在于可供资料中心发展的用地供应有限。长远上,政府如要追赶新加坡作为“亚洲区资料中心集中地”,必须增加土地予资料中心发展,特别是增加中小企营运商所能负担的空间。但在土地供应紧张,短期内要照顾中小型营运商的需要,政府与科技园或许须考虑自行兴建资料中心设施分租,为中小型营运商提供适量市场外能负担的空间。至于政府所提倡的利用工厦空间,由于资料中心所需一定的空间条件,实非所有工厦均能改装,政府理应研究业界需要与现存工厦的环境条件,及能否提升工厦空间改装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