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计划】雇主所得津贴 为何多于雇员数目?
政府周一(6月22日)公布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下的“保就业”计划公布第一期已获批工资补贴的雇主名单,其中一个目在于让雇员以至传媒监察雇主有否利用漏洞图利。然而,根据名单数据,也确实能发现异样,让人质疑保就业计划漏洞的确被滥用。
根据政府公开的名单,2万多间企业已获批拨款。社会焦点放在员工人数及津贴金额较多的,例如养和医院和时装零售商IT等,却容易忽略了原来多达1,009间公司实际获得津贴,比以员工人数推论应获得的津贴高。
千间公司所得较多
理论上应获津贴即是指,雇主承诺保障的雇用人数(2020年3月雇用人数)乘以每位员工最高可获的补贴金额(每月9,000港币)。但实际上,多间公司实获金额和应获津贴有落差,差额至少等于10名雇员的公司甚至多达19间,合计约810万元。
出现落差是因为合资格申请的雇主,可选择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其中一个任意月份为“指定月份”,以该月的聘用状况(包括雇员数目及薪金)申请政府资助,然而雇主承诺的员工数目则划一以2020年3月为准,只要雇主在6月至8月期间,企业的雇员数目不少于本年3月即可。也即是说申请的资助和确保雇员数目可以存在差异,而雇主可利用这个差异合法地为自身谋利。比如一间公司在1月时员工100人,在2月裁员至80人,但其可选择领取100名员工的津贴,而只需维持80人的员工数。因此,名单中1,009个雇主应该是按照12月至2月中雇用人数较多的一个月份申请津贴额度,而在人数保障上则只维持3月份的名额。
裁员企业反而获得更多?
当然,保就业计划规定所得金钱必须用于支付薪金,意味雇主不能自肥。但计划原意只补贴一半工资,但实获资助较多的雇主意味可以支付少于一半薪金,实际效果就是在3月前抢先裁员的雇主,反而较没有裁员的雇主或“老实”选指定月份的雇主能节省更多人工。这种情况,政府曾经形容是一种诱因,鼓励雇主重申聘用员工,但在目前的市道下这会否只是一厢情愿,答案不言而喻。
除此外,政府只需雇主保障获聘人数与3月持平的规则,亦可存在其他漏洞。比如雇主将原本的职员解雇,再以较低的人工请新人,从中赚取差价,而只需要保证员工总体人数不比3月低即可。又比如根据计划,雇主只需保障总雇用人数,却有方法不保人工。在财委会通过第二波抗疫基金翌日,职工盟已收到求助,有任文职的打工仔反映,雇主要求减薪三成。亦有雇员,虽保住了职位,但被要求放无薪假等。
政府期望通过“保就业”保住基层员工的生计以及稳住经济,避免经济衰退的恶性循环,初衷虽好,但若不堵塞计划漏洞,则易被人利用。之前政府就计划进行过少许修改,例如在社会提出自雇人士和退休返聘人士的就业保障问题后,政府将计划放宽至聘用65岁以上而有强积金户口的雇员,以及容许某些行业的自雇人士(有强积金户口而未有供款)都可申请。只是第一期“保就业计划”显示漏洞仍然存在。推行第二期计划时,政府可以考虑根本修改做法,将拨款直接拨入雇员户口,又或考虑统一津贴领取和雇员人数保障的标准。政府亦应为“保就业计划”设立监管机制,毕竟只是将获资助企业名单公开,不仅效率低,亦未能触及到后期的谈判、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