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8天3鹭鸟被擒 荒诞风潮应查明
大埔鹭鸟林近来发生多宗捉雀事件,八日内共三只鹭鸟被捉。如此行为既是伤害雀鸟,也可能危害市民健康,当局宜严肃处理。
大埔区议员连桷璋周二(9日)于facebook上载其助理拍摄照片,一名中年男子徒手捉起鹭鸟双翼试图将雀鸟带走。连桷璋表示助理即时致电渔护署及警方跟进,其后该名男子才放走鹭鸟。议员接获区内最少三宗同类照片,捉雀照片亦于网上广为流传。
捉鸟“补身” 罔顾安危
“香港救援鸠鸽及雀鸟”创办人Gian向传媒表示,各区都有发生捕捉雀鸟和鸽的事件,“捉(野鸟)者多以老人家为主,会捉回家煲汤,因为觉得好补。”而表示事件曝光之后,亦有网民向其反映指当区数位长者是捉鸟惯犯,惟不清楚他们与今次事件是否有关。捕捉鹭鸟本身已属违法,固不要得,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70章)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狩猎、故意干扰、售卖、出口、管有或控制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所有野生雀鸟),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年。
若然市民捉鸟进食“补身”的指控属实,卫生当局确实有需要向社会,特别是一众长者重申接触野鸟的健康风险。染病的禽鸟(活鸟或死鸟)或其粪都有可能带有病毒,卫生防护中心多年一直呼吁市民应避免接触家禽、雀鸟、动物或其粪便。将之活捉甚至进食,无异将自己置于禽流感的风险之中。正如卫生防护中心资料指出,由于禽鸟身上病毒不常传染人类,人类对此疫力低,若人类感染,最严重可导致多种器官衰竭甚或死亡。连续多日出现捕捉野鸟事件,卫生当局宜慎防“野鸟补身”的谣言出现,及时向社会僻谣,避免有人因而染病。
加强巡查 市民自律
野生动物受《条例》保护,渔护署及警方自然要在捉鸟黑点加强巡逻,阻止再有市民违法捕捉野鸟,也需要查明原因,慎防荒诞“补身”谣言流传。而捕捉野鸟的行为本身,更已干扰野鸟生活,或导致野鸟受伤,Gian形容捕捉鹭鸟的行为有如虐杀动物,而香港观鸟会亦在其专页发文谴责捕捉雀鸟行为。对此行径,当区区议员呼吁市民若再遇到上述情况,请立即致电999/1823,促请各部门果断采取执法行动。但对比执法,保护野鸟始终依靠市民自律,捕捉野鸟的行为应即时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