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骆新局——该做的就要做
自针对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停摆炮轰主持会议的公民党议员郭荣铿以来,掌管港澳办与中联办的夏宝龙和骆惠宁连环出招,使“两办”摆脱昔日的相对低调,也揭示积极“一国两制”、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的年代降临。夏、骆二人针对香港问题发起进攻,印证本地舆论的猜测,即他们“空降”港澳体系是为中央“拨乱反正”。由于消极“一国两制”长年习非成是,香港社会对这种新局面感到不适应甚至反弹,完全可以理解,这也提醒夏、骆二人,理顺央港关系本质纵该应做则做,但也必须以理性态度推进,如此才能打开央港良性互动的新局。
回归后一段颇长时间内,中央以“井水不犯河水”方式治港,“两办”虽肩负落实“一国两制”的重任,但总体上相当克制。港澳办本身很少就香港事务发声,而作为中央主权“在地化”象征的中联办,其角色亦相对模糊──前主任王志民曾说“中环西环行埋一齐几好”,但这种表述语焉不详,没有明言中联办的角色是什么,给人阴阳怪气的感觉。
夏宝龙、骆惠宁毕竟是饱经地方历练的“封疆大吏”,政治能力远超张晓明、王志民这些技术型官僚。夏、骆所展现的高姿态与前任呈鲜明对比,言辞上舍弃暧昧,摆明车马积极介入。“两办”之前一直没有说明自身定位和权力来源,闪闪缩缩,以致“第二支管治团队”、“西环治港”之类的说法不胫而走。现在回看,如此“混沌”某程度上既造成特区管治上的混乱,亦为港澳治理体系存在缺失的明证,不利“一国两制”事业走下去。如今“两办”清晰说明特区权力源自中央,中央既能“授权”,也有权“监督”,而“两办”就是代表中央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
值得留意的是,积极介入并不等于胡搅蛮缠,背后实有章法可循。国家主席习近平近年积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而香港重视法治,因此“两办”从法理着手理顺“一国两制”本质,是合适的策略。“两办”早前澄清中联办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并非《基本法》第22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即属一例。对于立法会乱局,“两办”亦以法律思维处理,例如港澳办新闻发言人4月21日再次批评郭荣铿时,质疑对方“蓄意违背誓言,严重滥权行为,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法理依据是2016年全国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条的释法内容──“若立法会议员违反誓言,就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从种种事例可见,中央对香港的乱象已经忍无可忍,夏、骆未来肯定还会继续出招。毋庸讳言,香港社会对如何准确落实“一国两制”仍有误解,反修例示威就是这种误解产生的结果。对此,中央政府不可能无动于衷──如今中央通过“两办”加强在特区的“存在感”,反映香港情势已去到中央不得不出手的地步。
自“两办”上周初“亮剑”至今,“一国两制”由消极走向积极已是清晰不过,夏、骆在本港政坛刮起的旋风、态度之强硬皆为回归以来所未见。可以大胆推论,中央未来在完善港澳治理体系上的举措还会陆续有来,这是告别混沌所必需。该做的就要做,这个过程肯定会有阵痛,但长痛不如短痛,假若现在不作为,拒绝拨乱反正,将来的代价肯定会更大,“一国两制”之路也就更难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