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失业保障不容再拖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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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周三(8日)公布新一轮抗疫纾困措施,总额逾千亿元,方向主要为保就业、向指定行业提供援助、宽免租金、费用、由政府促成的不同援助等,以稳住就业为重心。然而,社会期待的失业救济金继续落空,政府再次以“工作困难”拒设失业保障,惟所提出的替代措施无力,更未有解释为何本港长远上毋须为之。政府如要尽力与民共渡时艰,绝不可忽略已不幸失业市民的需要。

失业保障再次“无影”

新冠肺炎打击经济,统计处最近公布,去年12月至今年2月经季节调整的失业率为3.7%,为自2010年12月以来的新高,有学者预料年中失业率更会升至逾4%。港府周三宣布一掷千亿,当中“亮点”如政府将动用800亿元“保就业”,向有为雇员作强积金供款的雇主提供五成支薪补贴,涵盖150万名雇员,为期半年。另外,计划亦会支援强积金计划以外未有完全涵盖的饮食、建造及主要为的士及红色小巴司机的运输业雇主雇员。

政府昨日公布总额1375亿元的第二轮防疫抗疫基金措施。(资料图片)

是次措施将保就业放于首位,却忽略照顾已于近月受疫情冲击而失业的市民。特首林郑月娥表示,经认真考虑后后,认为不少人所建议设立短期失业援助金相当困难,决定以放宽现时失业人士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综援)的资产上限,当中放宽幅度大概为目前一倍,让更多失业人士可以申请,计划将为期六个月。

“综援”不足助失业人士舒困

政府续拒设失业援助金,理由与早前劳福局长罗致光所指出的相差无几。罗致光2月尾撰写网志,指出如要设立一个全新的失业援助金,将会涉及大量行政程序,例如申请人需提交其基本身份及住址证明、曾就业与失业的证明文件等;另外政府亦须建立新的电脑系统、招聘人员处理和审批申请、建立津贴的发放机制等,估计须直至2021年方能开始发放金额,认为“远水不能救近火”。政府是次放宽失业人士申请资产限制,亦是希望能更迅速为失业人士提供援助。

但政府以放宽失业人士申请综援门槛作替代,明显有所不足。首先,即使政府上调资产限额一倍,相信亦只能惠及低收入家庭。举例说,目前单身人士(健全成人)的资产限额仅为3.3万元,即使四人家庭(成员为健全成人/儿童 ),金额亦只为8.8万元,纵然两者加倍至6.6万及8.8万元,不少失业人士及家庭仍轻易超标。纵使政府指出拥有物业的失业人士领取综援,其自住物业首12个月的资产价值将不会计算在内,但按理而言,大部分业主纵然失业,即使不计算自住物业价值,其资产总值仍可能超出综援申请上限。更何况,综援金额有限,单身、且65岁以下的健全成人标准金额仅为2,525元,即使对低收入人士来说,始终为杯水车薪。

其实,港府曾于1月宣布多项民生措施,当中包括计划透过关爱基金,向失业一个月以上,且于今年4月之前曾领取在职家庭津贴(职津)或各项学生资助计划的人士,发放最多3个月的现金津贴,惟后来同样因工作繁复关系,改向合资格住户提供特别津贴。政府虽关注失业人士的需要,但只愿向较具经济需要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援助。疫情已爆发多时,本港失业情况响起警号,港府仍只愿选择性向失业人士提供最低度的经济援助,实在教人失望,难道稳住就业重要,照顾暂时失业市民需要就不重要吗?

远水仍然重要

更重要的是,远水未必能救近火,并不代表长远无设立失业保障的需要。纵然世界各地的失业保障政策均有不同,但不少先进地方均有为失业人士提供相等于其月薪一定百分比的津贴,本港迄今却只有资产要求严苛、援助金额刻薄的综援,无疑相形见绌。罗致光曾归咎于个中问题复杂,需社会认真讨论,惟至今仍未有人为之。但如港府有注意设立失业保障的重要,积极研究不正是数十万月薪的局长之职责吗?

政府必须正视已经甚至即将失业人士的需要,短期上固然可以用综援舒困,但政府须加以积极扩阔失业人士的资产限额,与及增加为失业人士提供的资助金额。长远来说,政府不可再砌词推卸研究设立失业保障的责任,从速展开相关工作,为未来经济转坏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