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案】终设土地储备 土地房策仍未合格
新一年财政预算案周三(26日)出炉,政府愿意在多方面投入更多资源,值得鼓励。但在土地房屋方面,却未见政府诚意。财政预算案纵非施政报告,内容主要是跟进政府目前工作,然而土地房屋问题为政府工作重中之重,预算案提及的相关政策进度甚至方向均强差人意,教市民空有期待。
建屋供应仍落后
总的来说,今年财政预算案关于土地房屋的部分,不少篇幅用于报告政府工作的进度,惟“成绩”有欠理想。以未来五年的房屋供应来说,政府最新预测在2019/20年度至2022/23年度内,公营房屋总建屋量将达10.4万个,当中有7.44万个为出租公屋及绿置居,2.6万个为其他资助出售单位。最新预算虽然较去年运房局的估算高出接近5,000个单位,惟对比《长远房屋策略2018周年进度报告》中指未来10年建公营房屋31.5万个单位,即未来5年应建屋15.75万伙的供应目标,政府最新数字仍落后5万多伙。
更何况,政府兴建房屋数量经常出现变数,公众实不在能从政府公布的数字感到安心。以政府改划土地作房屋用途为例,政府改划土地效率低下,预算案虽强调政府过去六年已完成135幅,涉及超过14.7万公营房屋单位及4.4万的私营房屋单位,但政府在长远房屋策略中提出一共会检讨210幅具房屋发展潜在用地,换言之目前仍有多达75幅用地有待改划,而政府现正改划12划土地,明年将陆续展开其另外25幅土地的改划工作,可见政府改划“生地”相当缓慢。
细看地政总署帐目,更能发现政府虽然在往年高调提出要使用《收回土地条例》,但在推行实际相关工作方面效率迟缓。在土地行政衡量服务表现准则目标中,“土地复归政府后3个星期内作出补偿建议或告知可提出申索”一项达标率只有28%,“刊登收回新界农地宪报公告的日期起计4个星期内按照特惠率作出补偿建议”一项达标率更加只有2%,比较前年100%达标的表现,退步极多。官员解释这是因为个别工程项目规模庞大、涉地繁多所致,然而这正正表明政府高官使用《收回土地条例》前缺乏计划,往年引例决定可能只是一时敷衍,未必有意持续实施。
预算案提到的新界洪水桥及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发展,就是“叹慢板”的最好例子。其由规划蓝图出炉到前期工程、收地工作等延宕多年,政府实须确保新区发展不会再一拖再拖。
发展新界棕地、农地方针错误
至于土地供应方面,政府宣布将引入土地储备的概念,重新评估日后土地需求,作为政府日后觅地造地的蓝本,总算为港府过往疏于“造地”的日子划上句号。就此,港府强调致力就“明日大屿”的相关研究争取立法会拨款,这无疑将考验政府的政治力量,此外,其他选项也应重视。
其中,发展新界棕地、发展商闲置农地等均是合理而又众望所归,惟政府对两者的工作却未见积极。就前者来说,政府指会尽快就适合作公屋发展的棕地群展开技术研究,估计能提供超过2万个单位,据悉政府会争取于未来10年内落成。然而社会对“棕地优先”千呼万唤,政府多经波折终于完成棕地研究,当中指出本地有超过700公顷棕地可供发展,惟政府现只希望优先发展其中被归类为发展潜力高的160公顷,更须长达十年时间方能提供2万个公屋单位,实教人难以接受。“01观点”早已指出棕地报告对棕地的归类粗疏,低估棕地发展潜力;既然棕地发展工作需时,而且填海造地工作困难,政府理应一并研究提升棕地发展的规模,尽量在未来充分利用棕地建屋。
至于发展新界闲置农地,政府去年宣布将会使用《收回土地条例》收购发展,收购农地本身根本没有出现于预算案讲辞之中,却只提及为期三年的“土地共先导计划”即将开放申请,可见港府仍希望先以公私合营发展新界农地,动用《收回土地条例》购地或只属补漏拾遗的性质,这既放弃新界农地规划、发展主导权,更无撼动发展商于新界的既得利益,这绝对无助解决本港土地房屋的深层次矛盾,特首林郑月娥既然欲意认真解决房屋问题,更承诺不惜为此动用尚方宝剑,就须以行动展示其决心,而非不了了之,愚弄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