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公屋有甚么地位?”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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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10月2日)在港铁大围站附近,警民冲突及互相对骂期间,有警员对市民喝骂,失言指“你住公屋有甚么地位”。相关短片广为流传,反映出不少市民对将公屋住户与社会地拉挂钩,感到不满。这种说法其实与特首林郑月娥月前的一句“no stake in the society”有相似之处,同因蔑视普罗大众而触怒社会。不同的是,林郑代表小撮离地精英的高傲,而“住公屋有甚么地位”却可能是许多人不自觉的错误观念,以房屋为阶级象征,以为有产者比公屋户和无产者优越。当无产者的社会地位屡遭歧视,试问公屋户又如何能有尊严地安居?

公屋户始为“loser”?

个别警员蔑视公屋户的社经地位,相信反映着社会不少人的心态。毋庸置疑,香港地产业自六、七十年代急速发展,多年来社会发展出一套置业为上的迷思,不但认为有恒产者有恒心,更是深信得物业者得巨富,个人的社经条件、甚至地位会因物业升值而改善;相反无恒产者的地位相形见绌,若然是走投无路、须入住公营房屋者,更是人生“loser”。而楼价飙升、政府又无意压抑楼价,只会有更多人未能负担私楼、难以踏上置业阶梯,但同时有楼者的财富却相对暴升,深化社会上的置业迷思,故有产者与无产者的阶级鸿沟只会不断扩阔。

但房屋的主要功能本是居住,而非财富增值,更不应异化为阶级差异的象征。政府提供较可负担的住屋予有需要人士,本是促进市民安居乐业,而社会标签公屋为较劣等的住屋、或“无地位”者的居所,实属无谓。再者,政府除了为纪律部门人员提供近23,000个宿舍单位,收取相对便宜的租金外,还设有“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计划”,每年提供近1,000个公屋配额,供纪律部队佐级人员申请入住,故此嘲讽公屋户并无社会地位,可谓不智。

现时的楼价,普通家庭要不吃不喝20年才买得起楼。(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公屋户屡受标签 岂能安居?

所谓安居,除了指居者能获稳定、适居的住所外,更指他们能有尊严地过活,而公屋久被污名化、住户难言安居。当然,资本主义下必有阶级之别,而在香港这地产势力坐大、房屋严重商品化的城市,置业与否作为阶级之别更可谓是难以避免,但政府理应可改善房策方针,加强公营房屋的重要性,打破置业迷思,尽量消弭公屋与私楼、甚至无产与有产之间的形象差异。可是,在楼市扭曲,楼价脱彊至市民难以负担,政府并无改革置业主导的方针,反倒继续“完善”置业阶梯,将安居与置业挂勾,迫令市民须以购恒产为人生目标之一,实与深化公屋作为较次等房屋的形象无异。

社会有不少声音要求重推租置计划,认为容让现时公屋租户购买所住单位,让更多市民挤身业主阶级,有助解决有产者与无产者的财富鸿沟。“01观点”已多次指出租置计划的弊端,政府实无理由将作为房屋安全网的公屋单位私有化、商品化。更甚者,租置计划鼓励租户晋身业主阶梯,当中过分推祟成为业主的好处,贬低出租公屋与租户;不论当中推论是否合理,这明显会深化公屋相关的刻板印象。另外,即使租户成为业主,由于租置房屋涉及政府资助元素,租置业主与一般业主的阶级差异始终难以消弭,租户虽能脱离“公屋仔”的污名,但亦难脱“租置仔”的标签。

团结香港基金总干事郑李锦芬出席午餐会。基金早前建议重推租置等多项房策。

要消除社会对公屋的负面标签,就必须打破置业主导的社会迷思,并且大幅提升公营房屋的重要性。政府必须大力提供各类的资助房屋,照顾更多不能负担私人房屋市民的住屋需要之外,更可借此向社会宣称,政府照顾市民安居非为少数人的福利,而是公众的权利。举例说,政府应考虑重推兴建中产公屋,让夹心阶层、甚至传统中产可在置业以外有成本合宜的租住选择,既可提升公营出租房屋的重要性,更可扩阔租住公屋户的社经光谱。

楼价飞涨,政府自有责任协助市民安居。个别警员所道破的,正是经济深层次结构所造成的社会矛盾,包括对公营房屋的负面标签依然未除。政府必须全面改革房策,为公营房屋彻底地洗去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