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乡别井兼受剥削 外佣亦须维权
数年前印佣Erwiana受虐案,引起不少人关注在港工作的外佣权益问题,美国《时代》周刊甚至绘声绘影地形容,事件反映香港存在“现代奴隶”。这种描述固然煽情,但在港外佣受到不同程度的剥削,确是不争的事实,而中文大学在2月中公布的一项调查,恰好为这个不争事实下了一个注脚。
调查由中大社会学系“人口迁移与流动研究中心”在2017年5月至9月期间进行,访问了2,017名在港工作的菲佣和印佣。结果显示,43.9%外佣表示没有私人房间;70.6%受访者每天工作超过13小时,8.9%受访者表示日做16小时或以上,34.6%称放假当天仍须工作。同样严重的是,近三成外佣曾感到被歧视,3.9%受访者甚至声称曾遭雇主虐打。
根据政府统计处的数字,2017年香港有近37万名外籍家庭佣工,当中绝大部分是女性。若非她们的付出,本地劳动力难以释放,社会经济势必难以维持。从这个角度而言,外佣是香港的贡献者。可惜的是,本港一些法规似乎没有充份照顾她们的需要,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是削弱她们的权益。
按照现行规定,外佣与雇主必须一起居住,导致“工作时间”和“工余时间”难以区分,变相迫使外佣“随传随到”,难以真正休息。曾有外佣在2018年提出司法覆核,挑战“同住政策”,唯该外佣最终被判败诉。其实在2003年前,外佣是否和雇主同住,还是外宿,是可以由双方商议决定的。可是,由于当时经济欠佳(2002年失业率升至7%以上),社会上出现要求保障本地工人、打击外佣在工余时间“秘捞”的声音,最终促使政府修订外佣政策,强制外佣和雇主同住。
政府当年制定不利外佣的政策,尚且可以“保障本地人饭碗”为口实,但目前香港经济已走出2003年的低谷,加之强制共同居住的政策弊端陆续浮现,当局有必要检讨是否放宽限制外佣留宿的规定,让她们选择是否在特定时段离开雇主居所,享受私人时间。否则,外佣每天工作逾13句钟的情况可能持续,令剥削“常态化”。
另一个问题是外佣“维权”程序存在不合理限制。《香港01》和一些劳工组织早就指出,当外佣在法庭向雇主追讨欠薪,或者出庭作证时,她随即会被禁止工作(被追讨的雇主却可聘请新外佣),而且须不断向入境处申请延续签证。由于司法程序旷日持久,外佣难以承受长期失去收入的代价。在现实考量下,有意向法庭寻求公义的外佣只能却步。
香港对外佣的亏待远远不止这些。“01观点”曾指出,外佣欠缺最低工资和标准工时保障,部分人甚至被逼以厕所、厨房作卧室。我们断不能“习惯”这种剥削,更不能以“香港打工仔都没有标准工时”、“很多香港人都住㓥房”为由,无视外佣的苦况。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佣,都值得拥有体面的待遇。
一些拥抱“自由经济”教条的人连本地工人权益也不顾,遑论那些离乡背井来港工作的外佣?然而,我们还是要提醒这些教条主义者:想像一下,明天所有外佣突然不在,儿女和年迈的父母没人照料,没人煮食晾衣,导致雇主无法安心上班,原本有序运作香港社会变成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