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未正视问题本质 发展上网电价乏蓝图
发电是香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源,在2017年7月占整体排放量66.5%。环境局希望在2020年将香港人均碳排放量由2014年的6.2公吨降至4.5公吨,但根据环保署在去年8月公布的数据,本港2016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2015年不跌反升约0.5%,人均碳排放量仍高达5.7公吨,距目标仍有漫漫长路。
若想提升民间参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上网电价计划是个中关键。但现时香港主导计划发展的,却是有利益冲突之嫌的电力公司,无异于“揾鬼执药”。政府必须主动承担责任,勿再回避。
香港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后 远低于亚洲平均水平
发电既然是香港主要的碳排放源,着手整顿发电燃料组合,自然是未来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15年,香港近半发电燃料为煤,目标在2020年减至25%,并由天然气取代其原有份额;及至2030年,再进一步同时提高天然气和非化石燃料的比例,以此改善燃料组合。
现时非化石燃料(例如水力、风力、太阳能和核能)占发电燃料组合25%,主要来自1994年开始从内地输入核电,其协议有效期至2034年。但若然撇除这个部分,根据立法会秘书处在去年1月发表的文件,可再生能源现时仅占香港整体发电装机容量不足0.1%,远低于亚洲30%的平均水平。
买电和发展上网电价 均可提升可再生能源比例
近年国家大力投资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但政府却一再以香港陆地及海域面积有限为托词,推搪本应承担的推动和规划发展责任。香港理工大学就有研究指出,如果将全港楼宇顶部或天台的可用面积纳入计算,全港逾30万栋楼宇中的23万三千栋适合安装光伏太阳能系统,总面积合共39平方公里,每年可生产达46.74亿度电,相等于香港全年总用电量的10.7%。
从以上论述所见,如果香港想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最少可采取两种途径,其一是向直接向内地购买洁净能源,其二则是发展太阳能上网电价计划。
早在2014年,政府就曾就未来本港发电燃料组合方案咨询公众,当中包括向内地南方电网购买三成洁净能源,但两电均对此方案均持保留态度,港灯更表明反对。在回应文件当中,港灯认为香港应自行承担和履行减排的责任,而不是简单地把责任外判予邻近地区。不过,至今多年过去,进展仍相当缓慢。
上网电价不获大规模发展 环境局未能评估将来比例
至于发展太阳能上网电价计划方面,在2018至19年开始生效为期15年的《管制计划协议》中,政府要求两电须以补贴性上网电价,向住宅/工商用户购买由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并接驳至公共电网,似乎值得期待。
不过,自两电分别于去年5月及9月开始接受上网电价申请,中电称自去年5月至11月底,共接获约1,100宗申请,当中85%个案获批,环境局指截至12月底共收到约1,500宗申请。然而,批准是一回事,批准多少又是另一回事。在部分个案中,曾有元朗业主原拟为逾十个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向中电提出申请后,却仅有不足其申请发电量的5%获批;也有业主指,中电只批准他计划安装十个发电装置中的两个,而且言明日后同区如有其他人申请参与计划,或会再减其装置发电容量,被大泼冷水。
“01观点”曾向环境局查询现时政府推动上网电价计划的目标,即其在2030年将占香港可再生能源的何等比例。惟当局坦承现阶段未能评估有关电力占2030年香港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认为系统产生的电量会受到多项因素影响。
由于上网电价计划下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所产生的电量取决于多项因素,我们现阶段未能评估有关电力占2030年香港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两电利益冲突或碍发展 向前突破视乎政府决心
在香港,大发电容量的申请难获通过,究其问题症结,在于电力公司的准许回报率是根据资产计算,变相鼓励电力公司透过增加资产投资,以获得更多利润。在商言商,电力公司当然不会乐见民间发展出能够与两电“分庭抗礼”的发电体系。
根据环境局发言人回应查询,虽然现时政府也有鼓励私营界别考虑采用可再生能源,包括适度放宽在建筑物天台装设太阳能光伏系统的限制、提出法例修订以豁免因参与上网电价计划而需要申请商业登记及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的要求、推出计划协助学校(官立及牟利学校除外)及非政府福利机构安装小型可再生能源系统等措施,但与真正形成民间的发电体系,仍有一段距离。
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需要承担起规划及发展本港电力市场的角色,而不是交由占据业界寡头垄断地位的两电来承担推动责任,这也不符合其商业逻辑。例如政府可发掘更多适合发电的地方,开放予能源中间人公司投标,不但可真正地开放电力市场,也可让可再生能源事业让更多民间资金得以参与,例如台湾政府就会开放适合的公共地方,例如中小学屋顶,予中标的能源公司投资,相信届时香港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才会有真正突破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