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派人巡查安老院舍 恐徒具形式 须鼓励社工医护通报违规个案
申诉专员公署12月13日发表报告,批评社会福利署监管安老院舍不力,例如社署巡查不足,迟迟不向违规院舍发警告,没有要求院舍订立纠正时限,而《安老院条例》实施廿多年来没有修订,以致无法直接检控院舍虐老,及无法监管护送、陪诊等院舍外的服务。
公署督促社署加强监管及修订条例,社署回复,署方近年已经增拨资源,增派人手巡查院舍,惩罚数字正在上升。然而,巡查增加,不代表巡查有效打击不肖院舍。社署要进一步改革监管方法,提升巡查成效,例如成立通报机制,鼓励社工、医护人员向社署报备怀疑违规和虐老个案。这样,社署才能重点出击,迫使业界提升质素。
安老院舍质素参差 监督巡查不能松懈
2015年,剑桥护老院被揭让长者露天脱光洗澡,申诉专员公署随后主动调查社署监管安老院的措施。公署罗列四项缺失,其中社署的巡查是否徒具形式,最引起关注。
因为种种现实局限,不少缺乏自理能力长者,最终都要入住护老院。而院舍照顾服务以私人市场主导,质素较有保证的资助宿位一直匮乏,故此,社署对私人院舍的监管措施甚为重要。社署应改革巡查准则,更精准和有效查出疏忽照顾长者、虐待长者的员工和院舍。
现时社署指派辖下的“安老院牌照事务处”处理所有安老院的牌照申请及续牌申请。因应罪行,牌照处可撤销或暂时吊销安老院牌照,或拒绝将牌照续期。若在巡查时发现违规情况,牌照处会向安老院采取执管行动,并会跟进改善工作。牌照处定期到所有安老院巡查,当中包括“全面巡查”、“焦点巡查”及在非办公时间进行,以监察私营安老院在不同时段的服务。
社署指严加监察 仍未释疑
社署回应,在剑桥护老院事件后,署方加强了资源和人手,例如聘用退休纪律部队,增加巡查次数,平均每年巡查每家私营安老院七次,巡查每家津助安老院四次,本年度有33宗检控,并强调没有预约巡查。此外,社署又制订策略及行动方案,重点监察有多次违规记录及曾触犯侵犯院友私隐、虐老个案等较严重违规事项的安老院。
纵然社署力证已有改进,但巡查之时,牌照处督察能否在短时间内了解院舍所有事项,实成疑问。据公署报告指出,要进行“全面巡查”,牌照处会安排一至两名督察巡查“社会工作”及“保健卫生”里的21个项目,包括巡查环境卫生、点算设施及人手、查核员工的雇佣记录、访问院友及其家人、观察用药、用膳及洗澡的安排等,巡查时间一般为半天或一天,甚为紧迫。可以推测,每个范畴可能只是轻轻带过,督察未必能够洞察问题。
除了派人巡查 社工医护也可转介
再者,巡查范畴虽然包括访问院友及家人,但万一院舍出现违规事件,碍于不少长者机能衰退,不能在督察巡查时表达受屈经历。即使长者机能正常,他们或许担忧遭到报复,不会说出实情。员工为保饭碗,未必真诚举报。因此,如果社署单靠巡查就以为有效监管院舍,则过于乐观。
因此,社署必须增加通报怀疑院舍违规及虐老的渠道,尤其鼓励跟进长者的社工、卫生署的长者健康外展队伍、医院管理局的社康护士、负责院舍临终服务的医护人员等,若果发现安老院和长者有异样,应该把个案上报牌照处跟进。督察从多个层面检视院舍质素,这群支援者从长者个人层面检视院舍质素,他们具有一定判别长者受虐的知识,更能掌握了解长者身心变化。更重要的是,他们独立于安老院体系,理应会忌惮院舍。当然,这需要医院、社署、社福机构认同,不要怪责他们“多管闲事”。
院舍苛待长者的个案,一宗也嫌多。申诉专员公署列出四个个案,反映社署过往巡查不力、执法不严、惩罚不足、法例过时。要确保安老院舍真的达到安老目标,巡查汇报是第一步。除了依靠社署的院舍巡查,社工和医护人员应帮忙监察长者状况,遇事通报社署。增加汇报的门路,有助社署收集院舍状况,善用人手资源,精准打击违规院舍,匡正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