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须终结街市封建时代 改革租金及承租制度 履行管治新风格
特首林郑月娥曾称领展是管治的三座大山之一,在首份施政报告承诺全面检视现有公众街市,制订具体措施改善设施和管理。申诉专员公署在本周四(8月30日)发表调查报告,狠批食环署管理街市巡查粗疏,纵容商户违规,迟迟未检讨租金和承租安排。街市管理问题积习多年,相关局署早已知悉种种问题却懒于管理,责无旁贷。
漏弊早见于市政局年代 承租、租金制度有违公平
申诉专员公署发表调查报告,罗列食环署管理摊当塞责事项。惹人注目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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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不少积习因为食环署没有主动及持续监察,要市民投诉及公署转介后才行动。另一原因,是署方没有检讨陈年规条。例如租金差异甚大,由于部分档位的档主,来自当年交回流动小贩牌照的补偿,租金是优惠价,加上食环署冻租19年,以致跟近年公开竞投承租的租金差一大截。
如今看来,继续向同一档主推行恩恤措施已无必要,应该加快调升租金步伐,对公开竞投或围内竞投的摊档公平一点,也可减少因为超低租金衍生开档时间短,丢空摊档和随便占用空摊档的机会。更重要的是,食环署和消委会曾作调查,发现公众街市的食品价格不是特别便宜,廉租档位的食品价格也不必然较为便宜。
又例如,档主可继承租约,沿自档贩早年签订“市政局租约”、“区域市政局租约”及“食环署旧租约”,若承租人在约期内过身,承继人可以申请继承租约,此类摊档占已承租摊档61%。此外,老旧租约没有商业登记证条款,管理员工难以在巡查期间,得知档户经营活动有没有违规分租摊挡。诚如公署建议,食环署应就登记助手的身份订立适当的条件和限制,及统一摊档展示商业登记证的规定,令承租及租金制度更公开、公平、公正。
不能单以收回成本为标准 需按市民商户负担能力
话虽如此,申诉专员公署对街市表现的评价,恕难照单全收。公署强调用市场租金衡量街市管理亏损和摊档租金过低,用作参照实无可厚非,当作硬指标则有欠合理。
的确,公众街市营运连年亏损,幅度持续扩大,在2017/18年度,修订预算赤字为3.7亿元。然而,食环署街市是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关乎民生,又能提供场地给基层市民谋生。政府不应追逐收回成本、追逐市场租金,更不应如坊间评论所言,以自负营亏经营街市,搞民营化,此举徒令租金失控,制造更多领展翻版。租金厘订应该以档贩和市民负担能力为标准。
连现存街市也管理不当 如何抗衡领展?
诚然,廿年过去,特首也换了四位,公众街市的运作和目标没有与时并进。审计署和申诉专员公署多次发表报告批评无果,教人失望。廿年来,领展出现,旗下街市商场的租金和物价飙升,是重大改变。天水围居民纷纷乘车到元朗的公众街市和露天商贩购物,避开领展和房屋署外判街市,就是明证。
食卫局回应公署报告时,指食环署一直知悉问题,并回应已于2016年5月成立“街市特遣队”,去年施政报告又落实兴建新公众街市,承诺改革现存街市的设施和管理。不过,当街市管理劣绩斑斑,居民抱怨连连,外界自会质疑,官员及前线同事有否真切理解民之所急,还是已对问题投降,束手无策,任凭监察部门再出调查报告也枉然。说好的管治新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