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非洪水猛兽 与其立法校园禁用 不如教育学童节制
法国国民议会七月底通过法案,禁止3至15岁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事实上,法国于八年前就已经立法禁止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今次法案则进一步将禁令延伸至整个在学期间。政府表示,新法例将有助改善学生课堂专注力,防止网络欺凌及色情资讯的传播。除手机外,新法案还禁止使用包括平板电脑和手表在内的所有可以上网的通信设备。
学童“手机成瘾”、“萤幕成瘾”(screen addiction)的问题固然值得关注,然而,用硬性的法律禁止学生于校内使用手机会是一个合适的手段吗?
首先,新法例并无附带任何具体罚则,而且,在可见的将来,新法例的实施将面临诸多执行问题,例如花大量时间搜查随身物件,如何放置及取回手机等。
不过,执行还只是技术性的枝节问题,更关键的是立法原意。法国教育部长Jean-Michel Blanquer将新方案称为“排毒措施”(detox measure),他表示,萤幕成瘾已然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禁令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儿童和青少年。言下之意,新法案是希望拨乱反正,避免学生沉溺于手机的世界,影响学习。
立法原意既已清晰,接下来的问题便是:禁止学生于校内使用手机能够让学生更好地学习吗?禁令支持者认为,学生滥用手机会分散课堂注意力,影响课间体育活动,甚至会使他们受到暴力、色情等不良资讯的影响; 禁令反对的一方则指出手机可以方便家长联络其子女,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等。事实上,正反双方都可以提出不少论据去支持自己的论点,然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应否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而是如何去使用它们。科技是中性的,手机和平板电脑是否有助于学生学习,端赖于学生如何去使用这些设备。
有学校老师抱怨学生在课堂上传短讯、用社交媒体聊天等,然而,这实在不能构成立法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的理由。若学校只强调纪律和规训,而老师一遇到不懂处理的情况便要诉诸法律,学校便与监狱无异。学校之所以是学校,正在于它是以沟通和教导为主,若老师觉得学生课堂上使用手机是不对的,那他便应该向学生解释课堂上不应使用手机的理由,并对学生进行训诫和教导。
再者,立法禁止学生使用手机亦令师生关系变成强制性的命令和服从。在使用手机这件事上,老师应该向学生垂范的是相互尊重和信任,相信学生会自我克制和尊重他人,学生便会报之以更加成熟的表现。纯粹以强制性的法律去压制学生使用手机,非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更会助长青少年的反叛情绪。总而言之,立法去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犹如“杀鸡用牛刀”,弄巧成拙之余更会适得其反。
诚然,学生若将所有时间都花在手机上,这当然会有问题。情况一如他们把全部时间都花在拉小提琴、打网球、读书等活动上。所以问题并不出在手机和平板电脑本身,而在于成瘾。要解决问题,成年人应该以身作则,引导学童适度使用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若成年人自身都无法自律,又为何要立法强制禁止学生使用手机呢?这实在说不过去。再者,如果立法是因本能上抗拒手机和平板电脑等“新兴事物”,那立法的理由就更站不住脚。
事实上,法国教育部长Blanquer 自己亦曾说过:“如果学生不识字、不懂书写、不会计数、不懂得尊重他人、不能在团队中工作,那么他就不可能在科技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路。”换言之,Blanquer 亦承认现代人必须与科技打交道,我们的生活世界其实离不开科技。对于手机和电脑这样的“新兴事物”,儿童程式设计之父、MIT 媒体实验室学习研究教授 Mitchel Resnick 曾作过这样一个类比:“蜡笔和水彩画在过去的某个时候也曾被视为‘先进技术’。我们现在对它们的看法不同了,因为它们早已融入了文化......对于成长在今天的孩子来说,笔记型电脑和手机不是高科技工具,它们就像蜡笔和水彩画一样,是日常生活中的工具。”既然如此,法国政府又何必将手机视为“洪水猛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