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仓】消防发3000通知书过半未处理 不如做好发牌跟进工作
消防处因应2016年牛头角迷你仓大火制订新管制,昨(30日)被一间迷你仓经营商指规例不合理,入禀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新规定能否有效减低火灾带来的影响,实属未知之数,但更值得留意的是,消防处对迷你仓的跟进工作尚有很大改善空间。
2016年牛头角迷你仓发生四级大火,全城直击五日救火过程。两名消防员不幸殉职,引起社会对迷你仓防火规格的关注。事隔两年,消防处多次针对迷你仓作巡查,却屡次被传媒揭露杯水车薪之处。
本港拥最多分店的迷你仓集团“储存易”(StoreFriendly)旗下的明日理财有限公司申请司法覆核,指消防处对迷你仓订下的新要求,不合理地阻止其使用物业,又指该公司受基本法保障的私人财产权及财产使用权遭侵犯。
消防处对迷你仓制订的部分新规例:
每行迷你仓之间要有2.4米的距离(入禀状指措施与防火无关,而且2.4米间距只能防火蔓延6分钟,不及用30分钟耐火物料覆盖有效)
外墙每隔20米增设窗口(被指没有考虑消防车或消防云梯能否到达,营运者增建窗户亦有困难)
可被打碎及不被阻挡窗口要占总楼面面积至少6.25%(被质疑为何总楼面面积不包括接待处及洗手间等地方)
违规者会被罚款10万元,之后每日加罚1万元,直至不再违规为止
先勿论消防所订新例是否过严,可以肯定的是,当局在现行发牌框架内,已有更多事情可做。消防处回复传媒指,现时已向829间迷你仓发出2,901项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其中有1,337项火警危险已经被消除,另外亦检控了11间迷你仓的负责人,共涉及罚款16万元。不过,违规迷你仓仍颇常见,不但未遵办,部分更被揭违反地契条款。而且不少迷你仓“落户”于旧式商业大厦(即1987年3月前落成),大厦本身已经不符合消防处及屋宇署现时要求,例如55%旧工厦未有装设自动洒水系统,可见迷你仓忧患未除。
《香港01》今年6月侦查报道发现,本港三大迷你仓集团旗下的138间迷你仓中,近80%仍违反消防条例被钉契,但检控数字仅得10余人,平均罚款只约1万多元,罚单亦非所有获遵从。地政总署方面,截至今年2月,221个工厦单位内违反地契条款的个案,只得35宗完成纠正。此外,有指迷你仓为求“走法律罅”避过消防规管,转型为“盒仔仓”,漠视火灾隐忧。
今次司法覆核的申请人母公司“储存易”,就有49间违规迷你仓,4间分店同时违反地契,于不能作货仓用途的工业大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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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不解的是,消防处于2017年1月曾表示会研究引入迷你仓发牌制度,例如要求迷你仓要24小时有人看守、禁止存放危险品等,惟时至今日制度仍毫无踪影。消防处在解决迷你仓问题流于门面检控工夫,制度上的根本改革却不闻不问。营运迷你仓欠缺发牌制度,变相打开灾难缺口,让不良营运者乘机违规,至当局发现才执法,后果可能已经不堪设想。
各种现象反映迷你仓防火问题牵涉的议题相当多,而单靠消防处两年来著重的检控工作,根本未能起很大作用。政府更需要正视的,是从制度至执行层面上防止并打击违规个案、从仓库领牌至钉牌过程上完善监管模式、从迷你仓至旧式工厦建筑上收紧防火规格。
本港地少人多,加上楼价高昂,居住单位不算大,不少港人会使用迷你仓服务储存个人物品。加上迷你仓即使面对更严厉的消防条例,仍逆水扩充业务至工厦以外地方,反映迷你仓已经成为一个具一定重要性的新兴行业。就此政府应该积极就消防及其他范畴作监管,保障市民财产及生命。
处理迷你仓灾后遗留下来的问题,并非单靠检控功夫可以解决。消防处在立新例规管的同时,应正视多个议题,包括迷你仓配能否配合新安全规例、加强巡查迷你仓并作出合理刑罚、提升市民拣选安全迷你仓的意识,多方面防止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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