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程证.观点】没有审批权 难平衡家庭团聚与社会利益

撰文: 香港01
出版:更新:

昨天(3月26日),上诉法院否决三名申请人的司法覆核,指他们无权留在香港,判辞强调入境处有责任在“维持城市开放”及“藉入境管制以保障公众利益”之间权衡轻重,故即使判决可能会对相关家庭带来可怕的后果,但法庭委实没有法理依据让他们留在香港。
法庭的说法非常精警,提醒了社会关于入境管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劳福局局长罗致光昨天在关爱基金公众咨询会中提起持单程证来港的新移民,则再度令人关注单程证政策是否倾重于家庭团聚,却无法保障社会整体利益。

关爱基金举行公众咨询会,有市民质疑关爱基金帮助新来港人士,惟未有“到位”帮助港人。(李泽彤摄)

三名司法覆核申请人的身份不一,包括菲佣、与香港永久居民离婚的菲籍女子,以及内地新移民妇女的马里籍丈夫,法庭认为尽管他们均有家庭成员(例如子女)在港,但不能因此便容许他们居港;而入境处除了维持城市开放,还须执行严格的入境管制,以维持公众利益,不使本就稀少的公众资源更趋短缺。

上述分析可谓是常识,但由於单程证制度另有规矩,故法院在此个案中的说法不适用于内地新移民。尽管如此,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会同意,法规必须与时并进,适时修订漏洞。可惜的是,即使民间已经倡议多时,政府仍然无意检讨单程证制度。昨天,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公开场合指,现时新移民的教育水平不比整体香港人差(有报章记录的说法为“新移民教育水平‘只有高过,就无低过’香港人),又指持单程证来港者,绝大多数都是为了家庭团聚,期望社会勿对内地新移民抱偏见。

新移民问题一直是港人关注的事情,“01观点”在过往讨论社福与房屋政策时,不少读者也会把问题的焦点集中于每日150个的单程证配额。无疑,如果简单地认为持单程证来港人士对香港没有贡献,又或动辄拿新移民作代罪羔羊、出气袋,都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官员提醒社会应摒弃偏见与歧视,实属正确;不过,关于罗致光的说法,有两点需要注意。

单程证制度建立至今,已有逾140万新移民来港,让无数家庭得以团聚,惟现时单证程申请的审批权属大陆一方,香港无从置喙,根本不利特区政府制订长远人口政策。(香港01制图)

首先,罗致光认为新移民的教育程度不比整体香港人差,未知有何凭据。翻查统计处按2016中期人口统计所编撰的《主题性报告︰内地来港定居未足七年人士》,在2016年,由内地来港未满七年的15岁及以上人口普遍只有初中学历,具高中及专上教育学历者分别为28.3%及19.5%,低于全港人口(不包括外佣)的29.3%及33.2%。罗致光必须澄清为何会提出与数据不符的说法,否则有损政府信用。

至于持单程证来港者都是为了家庭团聚一说,当然是事实,毕竟“家庭团聚”本就是申请单程证的基本条件;然而,当局要思考的是,如何不至于因此而损害香港的整体利益。内地人为与家人团聚而申请来港,固然无可厚非,假如他们来港后的生活质素较以往还差,那么政府(包括内地与香港政府)便须想一想,到底香港与内地何者才是合宜的团聚地点。香港人口稠密,城市功能过度集中在少数地区,居住质素往往不如内地,既然如此,政策根本不应强导陆方到港方团聚。再者,内地人申请来港受限于每日150个的配额,轮候需时,故为人道考虑计,香港政府更应该与内地当局合作,让港人选择到内地定居,尽快与挚亲团聚。

更甚者,香港政府不具单程证审批权,只能被动地接收内地当局批准的申请人,这大为妨碍香港制订长远人口政策。单程证制度作为本港的重要人口补足来源,应该为城市整体发展作贡献,而非拖后腿,但香港一天不能审批谁能入境,便始终不能掌握来港者的人口特质(包括教育水平),这将不利香港的长远规划。

无论政策文件如何表述,单程证配额曾协助不少内地人移民到较发达的香港,这是铁一般的事实。然而,现时大陆经济腾飞,社会制度完善,政府施政远较香港高效,单程证协助同胞改善生活的道德意义、利他精神已不如过往显著。反之,香港现时正值经济转型,单程证怎样才能发挥利己作用,才是当下港人应思考的新时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