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观点】首尔市政府迫员工收工 港府何时主动减工时?
南韩工时长、加班问题严重。南韩早前通过全国性法例,下调每星期的最高工时;首尔市政府也发通告予公务员,要求他们跟从。首尔市政府其后在内部推出了“强迫员工下班”计划。纵然计划的成效有待观察,但当地政府至少展现出解决问题的决心;反观香港,政府在劳福政策上少有作为,以标准工时立法为例,尽管经过多年讨论、咨询和研究,方案仍未如人意,政府反将责任推至劳资双方,期待他们早日达成共识。但劳资双方势力并不对等,员工能难有筹码与老板谈判,政府理应介入,主导标准工时立法。
南韩工时高 政府有对策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在一月公布了35个国家的工时,最新的数据显示,南韩在2016年的工时达到2,069小时,成为第三高工时的国家,较35国的平均工时1,763小时高306小时。若只计算南韩公务员的每年平均工时,就已经近2,740小时,比其他已发展国家高1,000小时。对比起香港的2,606小时,南韩可算是“小巫见大巫”,但情况依然严峻,不能忽视。
南韩为解决工时长的问题,于三月初通过法案,将每星期的最高工时由68小时减少至52小时。首尔市政府也推出计划配合新法案,尝试解决公务员工时过长的问题,计划分成三个阶段在三个月内实行。第一阶段将于本周五开始,此后市政府在晚市八时就会关闭所有电脑的电源,务求令公务员不能加班工作;而第二、第三阶段就会分别将关闭电脑电源的时间推早至晚上七时三十分和七时。市政府又发指示,要求所有公务员必须遵守关闭电脑的规定,准时下班。
不过,这个计划的成效有多大,仍须静待观察,毕竟计划没有法律约束力,有如一般的守则一样。而且,市政府也说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以申请豁免,过了关机时间后可以继续工作,有指现时已有67.1%的员工申请了豁免。虽然市政府这个计划不受员工欢迎,但南韩通过了减工时的新法案,加上市政府将推“强迫”员工下班计划,可见南韩政府对减低工时的决心。
港府做榜样已有先例 应主导减工时
香港与韩国同样面对工时过长的问题。前年由时任特首梁振英政府所推行的“合约工时”,被批“货不对办”,令市民失望,政府到现时为止仍未有新的方案,就标准工时立法也遥遥无期。在今年《施政报告》,林郑月娥对标准工时矢口不谈,在接受议员提问时,更言工时问题非以简单立法所能解决。
由政府内部开始树立健康的“企业文化”并不是新事,“01观点”早就指出,工时与生产效率没有必然关系,有政府部门也曾证实这点。前天文台台长林超英于2003年上任,随即推行了“开心事业”的计划,措施包括要求员工“六时前回家”,天文台的编制在三年内减了30%,民意调查评分创新高,更在2005年夺得政府部门精进服务奖(小部门类别)冠军。林超英冀藉减低工时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鼓励员工“多用巧劲,少用蛮力”。事实证明这一系列的措施十分有效,在天文台的编制减少后,其产品和服务却多了,员工的满意度也提高了。可惜的是,政府未有要求其他部门仿傚,更遑论立法为全港市民提供工时保障。
不论是港府,抑或首尔市政府的事例,可见落实一项新措施、政策必须由政府带头、做主动。除此之外,政府应尽就标准工时,保阵劳工权益。标准工时立法多年来都毫无进展、裹足不前,归根究柢都是政府无心推动,与资方互相推卸责任,天真地期待劳资双方达成共识。香港近年来劳工福利几无寸进,原因就是政府漠视了劳资关系的复杂、不对等,从早前的多场工运,均可见到政府的对劳工权益的漠视。韩国政府的政策或许未有尽善之处,但当地政府主动推出政策,可证其解决问题的决心。对于标准工时,香港政府须主动介入谈判,为劳工争取基本权益,勿以“中立、客观”为借口,继续偏袒资方。而香港和南韩政府都同样面对大财团、资方的压力,难道南韩所面对的困境比香港容易吗?惟取决于政府的决心。
现时的法定侍产假只有三天,而政府率先在内部作调整,公务员可享五天侍产假,为日后增加法定侍产假铺路。去年的施政报告建议增加法定侍产假至五天,与公务员看齐;劳工顾问委员会在去年年底也达成共识,同意法定侍产假增至五天。在增加侍产假的例子中,可见政府的决心,也展现出以身作则的重要,成为企业榜样。
同样地,在标准工时立法方面,政府亦应该展示决心,由减低公务员工时开始,大可以参考当年实施五天工作制循序渐进的做法,让大众慢慢适应 。
时任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俞宗怡认为,香港工时长,无法腾出时间处理私人事务,或履行家庭责任,故政府带头推行五天工作制,希望更多企业明白平衡工作与家庭的重要性。当时有市民都担心原来的服务会受到影响,但政府先选择暂停周六需求不大的公共服务、后勤支援服务,以及内部的行政服务,同时以延长周一至五的办公时间来弥补,让市民慢慢适应。
至今政府都未以立法来处理五天工作制和增加法定侍产假,反透过“做带路先锋”率先在内部推行,令大众更易接受和适应,以作为一个过渡性措施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惟最终也得就此立法保障劳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