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高官避“辣招”省逾500万 政府失信于民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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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港01》揭发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周达明以5,000万元购入“云晖大厦”一个单位连车位,并利用“辣招”漏洞省下近540万元税款。更令人诧异的是,周达明的妻子谢曼怡曾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秘(库务),在2016年有份制定“辣招”。在制定“辣招”方案时,就有人指出“辣招”漏洞丛生,局方却未有加以修正,谢曼怡实在有自制“逃生门”之嫌。

特首选举期间,有传谢曼怡曾被特首候选人林郑月娥骂哭,惟谢否认。(资料图片/江智骞摄)

“辣招”漏洞多年未补 官员疑自制“逃生门”

有鉴于楼价高企,政府于2016年11月推出“加辣”措施,非首置买家购买住宅需缴交楼价15%的印花税。谢曼怡当时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是局中公务员之首,有份制定加辣方案。但时在“辣招”推出前两个月,周达明竟然将1997年夫妇联名买入的“又一居”单位转到谢曼怡手上,回复“首置之身”。

另一方面,政客以至各个压力团体早已指出“一约多伙”以至“近亲转让”等“辣招”漏洞,照理政府应尽快加以修正。谢曼怡在2012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4日在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秘期间,一共有6次印花税修订,为什么这些修订都没有处理“近亲转让”的漏洞?最近谢曼怡的丈夫借此省掉数百万元税款,实在难怪公众质疑她是有意为之。

2016年9月周达明将又一居业权转让予谢曼怡,周达明回复为无楼一族,近日以首置身份购入一私宅。(土地注册处文件)

玩弄“辣招”制度漏洞 罪名比偷步买车更严重

观乎《公务员守则》,第3.4条订明“公务员必须确保公职与私人利益之间不会出现实际、 观感上或潜在利益冲突。”又订明“公务员不得利用公职身分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就算周达明、谢曼怡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不是有意为之,这次事件早已破坏政府形象、落人口实。

周达明、谢曼怡都是常任秘书长,是部门中的公务员之首,正所谓其身不正难以正人,如果报道属实,两人都是“带罪之身”,以后又凭什么处分违纪的下属?

更何况,楼市政策对香港影响重大,若然公职人员利用制度自肥,公众必然对政府大失信心。香港楼价高企不下,早为人诟病,去年是政府推出额外印花税(SSD)的第 7 年,期间楼价累积上升了85%。供应不足固然是香港楼价高企不下的主因,但是政府未有正视“辣招”漏洞,亦助长楼价不断上升。“01观点”曾多次批评政府偏袒社会既得利益者,事实上,一众官员又何尝不是制度上的既得利益者?这多少能够解释为什么政府一直未有在房屋政策上作出大刀阔斧的改革。

不改公务员制度 难根治社会积弊

可以说,这次事件性质与当年梁锦松偷步买车相差无几。当时梁锦松在财政预算案加车税前偷步买车,受尽千夫所指,但是他尚且只节省了19万元税款,远比周达明省掉的540万元为少。梁锦松最终愿意引咎辞职,如果避“辣招”的事件属实,周达明、谢曼怡都必须受到处分。

荒谬的是,在现行制度要解雇公务员实在难于登天。诚然,政府可以依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对公务员采取“正式纪律行动”,最严重可以将涉事公务员革除,又或是要求他们为“公众利益退休”。但是“正式纪律行动”受到《公务人员(纪律)规例》所限,涉事公务员的上司要就下属违规行为撰写报告书,将个案转介到公务员事务处辖下的公务员纪律秘书处,再就个案展开聆讯,该公务员可以聘请大律师为其辩护,就算违规行为被裁定成立,公务员也有权申请覆核。

我们固然不反对公务员就纪律事宜获得公正的裁决,但是从公务员的革职数字看来,现行的问责制度是否行之有效实成疑问。观乎2017年公务员事务局公布的数据,2015-2016年度只有18名公务员被革职,相对于近17万的公务员团队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事实上,该年的革职人数已经是2011/2012年度以来的新高。

苗学礼(左)是当年短桩事件主角,却坚拒辞职。(网上图片)

尤有甚者,该份文件未有显示公务员被革职的原因,若然减去刑事革职个案,因违纪而被革职的公务员更是少之又少,观乎2013年公务员事务局发布的文件,07/08 - 11/12各年度因行为不当被革职的公务员都不多于5 个,2011-2012年度更加没有公务员因不当行为而被革职。革职率低是否代表公务员守规、办事效率高,相信自有公论。

更令人不满的,是一众高官长乐意让官员“带病上岗”。最令人深刻的例子莫过于房署署长苗学礼,他在任房署署长期间发生短桩事件,立法会于2000年6月大比数通过对他以及房委会主席王䓪鸣的不信任动议,王䓪鸣在表决前辞去房委会职务,但是苗学礼却一直出任房署署长至2002年,及后又转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惹来了官官相卫的批评。

在这个制度下,一些怀着理想进入政府的公务员,最终也难免腐化,甚至利用权力自肥。高官尚且只求自利,市民就更难寄望中、下层公务员会务实为民。林郑月娥在上任前曾言要展现施政新风,但人的意志往往受到制度所限,若要根治公务员的积习,林郑月娥必须先从制度着手,作出深刻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