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只懂功利不懂怜悯 校园欺凌离每个学生并不遥远
一名于屯门上学的小一男生上周五(10日)疑在校内遭一男一女同学掌掴、用手指笃眼及用铅笔插耳,求医期间更发现耳内塞有擦胶粒。事件再一次勾起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恐慌。可是恐慌之后呢?
校园欺凌是一个“elephant in the room”的议题,即是议题早已非常严重,只是社会选择视而不见。因为在大部分成人眼中,校园是一个和谐、充满童真的场所,忘却了校园是个充斥著各种权力关系的集中地。而在一次又一次欺凌事件发生之后,大家都只抱持一种侥幸的心理,但求自己的子女永远都不是那个可怜的受害者。
可是,校园欺凌务必被正视及解决,因为欺凌会为孩童带来深远的影响,而且亦非想像中般罕见:根据〈学童欺凌──心理剖析〉的分析,当拥有欺凌者特质的小童,与拥有被欺凌者特质的小童相遇,再加上环境的诱因,就很容易诱发校园欺凌事件。
面对这个议题,不应只求运气,而是正视根源:教育界必须彻底改变现时功利主导的教育制度,让教师可以更多时间照顾学生,让家长可以将时间放在孩童的人格发展上,才可以解决到校园欺凌的问题。
由幼稚园升上小学 孩童心理与大环境的转变
孩童在小学时会脱离沙门友谊发展阶段中的“暂时玩伴”阶段转为“单向要求”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开始结交朋友,并发展较稳定的友谊,朋辈的重要性增强。
但现时香港小学的环境让孩童被欺凌的机会增强。因为在幼稚园时,老师所担当的角色除了是教育者外,亦是一个照顾者。由此,孩童在幼稚园会受到更全面的保护,当欺负同学的行为发生时,老师亦能更易察觉及时制止。可是,小学对于老师担当照顾者的要求下降,尤其在香港,更著重于传授知识及追求分数。
功利为本的教育令孩童不懂尊重、关怀、怜悯
在这种情况下,由幼稚园升上小学的孩童是由一个被受照顾的环境,突然去到一个无论是解决问题,抑或是建立友谊方面都只可靠自己的环境。固然在小学升上中学时,青年亦需面对这种状况。但研究就指出,在七岁这个阶段,因为孩童的语言能力和社交能力未发展到可以借此来摆弄人际关系,而且他们控制情绪的能力亦较弱,很多时因而会出现肉体上的伤害。
欺凌在不同年龄层都有可能出现,只是不同年龄出现的欺凌形式会有所不同:到孩童长得较大后,出现的是直接语言攻击,如改花名、恐吓等。到三、四年级,友谊发展至“双向关系”阶段,间接性的欺凌行为,亦即人际关系欺凌便出现。
一般来说,男孩子比女孩子多用直接身体欺凌,而女孩子一般用摆弄人际关系或要胁等方式欺凌他人,这可能与男女童友谊的发展有关。男孩子较多动作性游戏,故较多粗野动作,并多以身体攻击欺凌他人。女孩子之间的友谊则是亲密而依附性强,并多透过语言发展亲密友谊、同理心、社交技巧及社会认知亦较发达,故较多以摆弄人际关系欺凌别人。
这次屯门龙门路中华基督教会何福堂小学所发生的欺凌事件,正好引证了上述分析。固然孩童逐渐长大,教师不可能一直伴随身旁保护著他,但由幼稚园升上小学这一转瞬间,孩童身处的环境完全改变,再加上孩童对友谊的需求改变,即对人际关系的需求上升,而建立人际需要沟通及相处技巧,可惜香港教育以功利为本,忽视教导学生“生而为人”该有的尊重、关怀、怜悯,追求分数只会让孩童自小只为自己著想,以为达到一定成绩就目标达成。
孩童欺凌他人皆因不懂得以合适的方式表达自己及解决问题
又因香港教育界忽视了情绪管理技巧、问题解决能力、以及人格发展的重要性,以功利主导,让孩童不能学会与他人相处,在交友遇上问题时亦不懂以沟通解决,使得校园成为了一个欺凌行为滋生的温床。综观不同的研究结果,欺凌行为的出现与儿童群性和情绪发展出现问题有关。
学者陈世平曾指出,欺凌者在社交技巧发展上可能出现问题。他发现欺凌者比其他儿童较少采用问题解决策略,反而是通过自身的身体条件,以及比他人更优越的地位来处理人际冲突,又或通过情绪发泄来得到满足,而这些策略都是人际适应不良的一种表现。学者Austin&Joseph亦指出,受欺凌者多运用效率低的社交技巧。之前亦有研究发现,在假设性的问题处境中,攻击性较强的男孩倾向使用低效能或攻击性的策略来解决问题。
学者黄成荣在2002年就曾访问香港的学童,当问及学童为何要欺凌别人时,有79%被访者表示“非常同意”或“同意”学童因为自己生气却不懂如何处理所以欺凌他人,亦有66%同意欺凌皆因欺凌者觉得没有人跟自己玩,想吸引人注意而欺凌他人。以上都反映出孩童欺凌他人的原因,来自于不懂得以合适的方式表达自己及解决问题。
教育界“息事宁人”的态度只会催化欺凌
而香港教育制度不单忽视情绪管理技巧、问题解决能力、以及人格发展的重要性,只顾追求分数;当欺凌事件发生时,香港教师和家长亦多数鼓励学童息事宁人,“以和为贵”,又或认为只是学生之间开的玩笑,忽视欺凌行为只会更强化欺凌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因为欺凌可以分为:主动性欺凌(proactive bullying)及被动性欺凌(reactive bullying)。主动性欺凌是指欺凌者主动作出欺凌行为,而被动性欺凌指欺凌者的攻击行为乃是源于对挑衅的反应。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就会加剧反应性欺凌发生的可能。
再加上若然校方及家长一直以息事宁人的态度,企图掩盖事件,只会让告诉老师及家长的被欺凌者,落入更危险的局面,亦让孩童就算遇到欺凌情况都不敢表达。学者Richard & Dodge于1982年的研究就发现,一些孩童在遇到小问题时常用间接要求策略(indirect assertive methods),例如诉诸权威(老师、家长),请成人为他们出头,即常常“告人”。但这样做会令他们进一步不受欢迎,进而较易成为欺凌对象,这时孩童就更需要学校帮助解决问题,否则失去对权威的信任,也会“死得更惨”。
香港教育界必须反思“到底教育的意义为何?”
由此,面对校园欺凌,校方及家长必须建立一个环境,让孩童就算被欺凌,亦可信赖校方/家长可以帮他们解决到问题,有人陪伴他们解决难关。在此层面上,父母在子女遇到困难时,要减少责备,反而要多以“同伴”的身份为子女分忧。另一层面上,香港教育界亦应反思为何小学老师只侧重在传授知识及帮助学生追求分数的角色之上,使老师难以察觉欺凌事件的发生;更没有向学生传授生而为人最重要的尊重、关怀、怜悯,令孩童自小就在竞争的环境下成长,促成欺凌的温床。
故此,香港教育界必须反思“到底教育的意义为何?”继而改变以分数为主的教育,让孩童回到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环境,健康地长大成人。
根据多个研究结果:欺凌是一种反社会行为,通常会造成受害人心灵创伤、扭曲,也会造成学业成绩低落、人际疏离,甚至有可能逼迫受害人产生报复性攻击行为,或使受害人转而欺凌他人。
欺凌对受害人造成的后遗症相当多,包括逃家、逃学、出现慢性疾病、自杀和饮食不正常等,并且会造成自尊降低、时常焦虑不安、悲观思维与高度渴求关怀心理。其中有些受害人长大后会转变成加害人,这些同时是受害人和加害人的学生罹患精神疾病的比例也比单纯的加害人或受害人高。
对加害人也有一定影响,这些加害人成年后的犯罪率、酗酒现象比例相当高,具加害人特质的男性加害人有60%在24岁以前犯罪,非加害人特质的男性加害人则只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