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总部经济呢?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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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周二(12月17日)公布境外驻港公司数目增加至9960间,“显示香港的营商吸引力有增无减,继续是海内外企业设立或扩展业务的理想地点”;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表示“香港会继续积极担当‘超级联系人’及‘超级增值人’的桥梁角色,更好地‘引进来、走出去’,为香港的经贸发展增强动能”。

数字看似亮丽,有传媒声称“感到鼓舞”。但只要将境外驻港公司按地区总部、地区办事处及当地办事处三类划分,呈现的即是另一景象:地区总部的数目诚然结束四连跌,略为回升至1410间,但没有比较没有伤害,同期当地办事处大升一成四,令地区总部和地区办事处的占比跌势持续,前者录得14.2%新低,后者再减少1.4个百分点至24.2%。

地区总部效益最大但占比最低

地区总部是指驻港公司对区内(即香港及另一个或多个地方)各办事处及/或运作拥有管理权,地区办事处则是指驻港公司负责协调区内各办事处及/或运作的一家办事处,相对于只负责香港业务的当地办事处,重要程度大相迳庭。举例说,日本食肆和零售连锁店来港“插旗”归类为开设当地办事处,内地电动车全面“攻港”也属于当地办事处。按业务范围划分,这些办事处多数为零售批发。虽然他们聘用了不少市民为员工,但跟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和投资枢纽以至所谓增强发展动能,显然不能混为一谈。

就雇用人数而言,在港设立地区总部的境外公司平均每间聘用大约100人,地区办事处和当地办事处分别是30多人和40多人。这还未算上地区总部集中了企业价值链中知识含量最高的环节,一般涉及专业及管理层的职位,可以为市民创造优质的就业机会。这是为什么香港政府——尤其是今届——多番强调总部经济,行政长官李家超在今份《施政报告》中亦重申“将加大力度吸引海内外重点企业在香港设立总部或分部业务”。

美日看淡但德国瑞士星洲破顶

以母公司所在地划分,早几年地区总部撤出香港的美国企业今年稍为增长六间,日资公司却跌势未止。相对而言,与美日关系密切的英国跌幅温和,今年的地区总部数目甚至回升超过一成。

值得留意的是,德国、瑞士和新加坡的在港地区总部录得新高,这可能因为德国取态向来相对务实,瑞士和新加坡则有中立于地缘政治的传统。香港在把握新兴市场——尤其是中东和东盟——机遇的同时,客观数字反映欧美发达经济体之中,我们不是没有可交朋友的对象。德国作为仅次于美国和中国的第三大经济体,再加上瑞士和新加坡,相当于6万亿美元的经济体量。若能吸引跨国企业来港设立亚太总部,不但可以为我们的金融和专业服务业注入新动力,同时有望引进创新科技,推动本港技术升级。

为发展总部经济,《施政报告》已提出多项政策措施,包括于今年年底前就公司迁册机制提出立法建议,强化为在港内地企业出海提供的金融服务,研究促进跨境人民币结算等。奇怪的是各项政策主要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负责,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虽然要吸引不少于1130间企业在港开设或扩展业务,从而带来至少770亿元直接投资金额和创造不少于15250个就业机会,但跟总部经济却没有等号关系。再多的海内外企业“攻港”“插旗”,但如果开设的只是当地办事处,那么除了证明香港市场为其带来庞大商机之外,我们从中又可以得益什么?面对跨国企业直接竞争的本港中小企,甚至可能是要付上代价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