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司长为谁考虑?
去年《施政报告》成立“解决㓥房问题”工作组,由财政司副司长任组长,房屋局局长任副组长。经过近一年深入调研,结果在今份《施政报告》公布:为分间单位设定最低标准,合标准者定为“简朴房”,不合标准的有序取缔。
副司长黄伟纶及局长何永贤周四(10月17日)公布更多安排,包括“简朴房”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约86平方呎),楼底高度不少于2.3米,要有独立厕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有独立水表和电表等。
8平方米,比起标准车位还要小一截,大约只是半间公屋一人单位。副司长在记者会上却提到,若然最低面积再提高,恐怕租客将会难以负担,而且许多单位要被取缔。根据现时标准,他们估计市面上七成“㓥房”将会达标,相当于七万多伙能够保存下来。
如果以现实中“㓥房”质素来决定法定最低标准,无疑是本末倒置的做法。为住宅单位设下最低标准,原意是保障市民的基本居住环境。姑勿论适足居住权是“世界人权宣言”的基本人权之一,《经济、社会及文化国际公约》确认“适足住屋不只是有瓦遮头及四面墙,还要住得有尊严及安全,亦不应完全以商品视之”,更何况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是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何以住屋的最低标准却仍然停留在上个世纪?
众所周知,“㓥房”之所以林立,是因为香港楼价不断攀升,未能入住公屋或居屋的市民无法承担,个别业主于是分间单位来出租,而且没有入纸申请改建的比比皆是。“㓥房”租金虽然比起一整个单位便宜,但计算起呎租的话,大有可能是豪宅水平。副司长提及业主分间是为了更高的回报(所以估计即使要成本改建,市面上仍有“简朴房”供应),但更准确而言,岂不应该说“分间单位是为了更大的剥削”?
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只现时11万个“㓥房”可以申请认证,“简朴房”制度甚至容许新单位加入,这等如为业主赚取“更高回报”的不合理手段开了一条活路。如此一来,业主还有需要在租金上保持克制吗?如果租客接受不了高昂租金,他们大可以分间成多于一间“简朴房”来赚取“更高回报”。看似三成业主面临改建要求,实际上大多数租住市民顿成输家。
这两天以来,政府官员常说社会对于“㓥房”有需求,“简朴房”入住情况将由供求决定,却未曾解释过这个需求从何以来,供求关系又是由什么而决定。香港目前有277万个住户,却有300万个住宅单位,那么是房屋供不应求,抑或是可负担的房屋供不应求?如果呎价或者月租动辄两万元,这样的“供应”如何能解决“需求”?无怪乎社会对于“㓥房”有需求,因为基层卑微得只求负担得起。
真正告别“㓥房”(以至“简朴房”),离不开楼价回到可负担水平,以及公营房屋供应充足。对于前者,官方每季统计的置业负担指数仍为65%,高于过去廿年期间54%的平均数。幸好后者出现曙光,正如官员所述,未来五年连同“简约公屋”在内的公营房屋供应量将达18.9万伙。目前合资格入住公屋的六成㓥房户若然顺利“上楼”,未来对于“简朴房”的需求自然减少。
将居屋绿白表比例由四比六调整至五比五,相信有助公屋单位流转,让更有需要的基层早日上楼。惟所谓对公屋“有需要”,只是程度之分。难道目前被界定为富户的市民,就足以自置物业吗?局长在记者会上提到富户租金四、五千元偏低,值得检讨是否要更贴近私人市场。但是公屋租金偏低,抑或是私楼租金过高,岂不是一块铜板的两面吗?官员认为鼓励市民置业是鼓励“上进”,但“上进”的前题是收入上升,而且升幅不能跑输楼市。副司长由2015年出任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计起,至今近十年负责房屋政策,解决“㓥房”是为谁考虑,加速公屋单位流转是从什么人的角度出发,大概决定了他交出怎样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