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之后
“有89人出席,有89位赞成,全票通过。我宣布议案获得通过。”作为立法会主席的梁君彦接着表示,自己亦破例在这次表决中投下了赞成一票,而行政长官李家超亦已到达立法会并将发言。
李家超形容这是历史时刻、是骄傲时刻,自言完成了历史使命,不负中央所托,不负国家信任,《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于3月23日正式生效。“我们可以昂首阔步,在‘由治及兴’的康庄大道上,全速前进,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添幸福。”
延宕了二十多年的第23条立法获得通过,毋庸标志着香港特区终于履行了《基本法》订下的宪制责任。如果由《基本法》在1990年颁布起计算,这份责任更加已是三十四年之久。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由特区政府自拟、立法会审议,大体符合香港行之已久的普通法体系,体现的亦是“一国两制”原则。
梁君彦形容香港踏入新一页,“从今日起,香港会成为一个更宜居、更宜游、更适宜大家来营商和发展的地方,国家与香港更繁荣稳定,百业兴旺,巿民安居乐业,‘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这与李家超所说的“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添幸福”,大意相同。或者准确来说,“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添幸福”是手段、是因,香港更宜居、更宜游、百业兴旺、巿民安居乐业是目标、是果。
李家超自诩以结果为目标,这次第23条立法的过程正是很好的例子。为了“早一日、得一日”,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马拉松式开会审议,议员提问过千条问题,而律政司和保安局的人员,根据局长邓炳强所说,更是不眠不休地进行法例草拟、审议和解说的工作。不过从政府管治的宏观角度来看,完成第23条立法虽然是果,但同时亦为手段,透过缔造稳定来促进繁荣。“香港风光无限好,市民将有更好的生活、有更好的收入、有更好的照顾”,是李家超政府的长远目标。
——不,不应该是“长远”。香港人有更好的生活、收入和照顾,不应该也是“早一日、得一日”吗?梁君彦认为行政和立法机关这次的审议质素达致新高度、新标准,为日后的立法工作起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敢问,第23条立法之后的会是什么?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预计8月将就㓥房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以及取缔方案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当中若涉及立法工作的话,行政和立法机关能够像今次般全力以赴,抱着“早一日、得一日”的态度支援㓥房户吗?
除了㓥房之外,本港的房屋问题还包括公屋和居屋供应不足、私楼市场容易失序,暴露政府规划及主导能力的局限。既然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政府及立法会能够以立法、赋权的方式构建机制,对于房屋和土地问题,当然同样可以依法迎难而上。
所以完成第23条立法,只是政府和立法会的一次宝贵经验。但要在“由治及兴”的康庄大道上昂首阔步,还看第23条立法之后的工作。这一届政府任期还未到一半,立法会尚有接近两年才换届,有充足的时间再完成十次、二十次像第23条立法这样的重要而高效工作,不管那是房屋、安老、劳工保障抑或振兴经济。
说到振兴经济,不应讳言的是,许多市民至今仍然悲观,未看到“由治及兴”的好处。相反,他们看到的是小店结业,业主反价,舖位宁愿丢空。市民北上的北上,游日的游日,没有多少人敢再在香港做点小生意,开食肆或者做零售。特首声称第23条立法后,“我们就不需分神,可全神贯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恐怕由现在,或至少3月23日开始,市民每天都在全神贯注、等着看见官员改革施政、拼经济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