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二十年拔一刺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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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起草的时候决定将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等罪行交给香港特区自行立法,这本来就是一件很“一国两制”的事情。“一国”,所以香港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不能成为颠覆国家的反共基地;“两制”,所以内地的一套不照搬来这里,得由香港人按着普通法制度、社会情况来立法。只是香港九七后随即碰上金融风暴,加上接着而来的经济衰退,于是董建华在第一个任期内也无暇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到他迎接第二届任期,副总理钱其琛亦把话说了出来,特区政府才开始本地立法。由提出蓝纸草案,争取暑假前三读通过,到五十万人七一上街,田北俊临阵倒戈,迟了五年才展开的立法工作就在一片喧闹和混乱中戛然而止。余下的不能简单一句“就是历史”,毕竟那是沉甸甸的历史,令廿三条立法自此成为了中央心中的一根刺,也是香港心中的一根刺。

2003年很容易就成为了反对廿三条的同义词,不过把五十万人上街说成是只为撤回法案,即使可能符合不少人的印象,却不会符合历史事实。那时经历了好几年的经济不景,楼市和股市都正处低谷,加上叶刘淑仪推销法案不讨好,梁锦松偷步买车,杨永强应对沙士不力,各种的民怨形成了所谓的完美风暴。五十万人固然不满政府硬要立法,跟着专业、精英的大律师步伐游行,但当中不乏对进步价值的渴求,对社会福利的焦虑,对“八万五”政策的怨气⋯⋯群众心理向来都是暧昧混杂,社会情绪必然是主观而且不完全理性。在几份媒体、几个舆论旗手的渲染之中,在几个团体、几个政治领袖的推波助澜之际,各种躁动不安汇聚到“倒董”的口号之下。即使政府顺应了意见修订条例,但仍然要直到自由党叛变、董建华撤回法案,群众才觉得舒一口气,自认为顶住了“恶法”。

二十年前那一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政府摔了一跤、受过伤,自然亦不想忍痛回首。如果他们有好好总结经验,就不会在十多年后再次让民怨汇聚到另一个口号底下爆发。“反送中”跟“倒董”并无二致,理性讨论注定了要让路给社会情绪。相同的错误在当年已经犯过,左派报章把反对力量打成“密谋乱港”、“丧心病狂”,以及建制派形容市民“被误导”,同样缺乏了化解危机、消弭敌意的政治手腕。管治阵营不能推诿不谙政治,只把所以为的一股脑儿说出来。叶刘淑仪呼吁“信局长”不成,反倒送上了信任赤字的话柄,同样叫人摇头叹息。这不是谁是秀才谁是兵的问题,而是对社会心理、政治情绪的掌握,对深层次问题的认识。要出问题的话,不用廿三条立法或者修订《逃犯条例》,也犯不着五十万或者一、二百万人上街,就一个看似无伤大雅的垃圾征费也足以闹成风波。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廿三条毫不必要地成为了政府眼中的碰不得,宁愿长留一根刺也不愿再碰、再拔。澳门顺利就第二十三条立法,还得到国家领导人的肯定,曾荫权认为不关我们的事;国家设立了《国家安全法》,港澳办、饶戈平出言提醒香港,梁振英却襄王无梦;港独势力擡头,美国来势汹汹,林郑月娥相信仍有空间审时度势。一拖就是二十年,横跨四届政府。审时度势,不知道审度了什么时势。创作有利条件,或许连他们都不知道想要什么条件。

《香港01》自成立以来一直倡议政府花时间、以耐性咨询公众,完成这份无了期延宕的宪制责任,戳破社会以至官员自己的心魔。却直到《香港国安法》白纸黑字写明,中央官员三申五令之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始出来。这是因为李家超比较敢作敢为吗?他在上届政府正是保安局局长。与其说是这任特首或是那届政府的不同,倒不如说若非被形势和压力逼到埋身,上上下下都但求安然度过,把烫手山芋留给未来。

李家超这次有备而来,在宣布展开咨询的记者会上专业、得体,冷静回应提问。外间指控可以预期,恶意抹黑不能坐视不理,政府准备了应变反驳队严阵以待。不过冷嘲热讽可以说是香港常态。就连一个垃圾胶袋也可以有万般质疑,对于国安立法不可能没有不同声音。新闻界向来担心窃取国家机密罪的界线,外资企业和国际组织关注外国政治组织的定义,法律界留意如何与普通法原则和法治精神相融,这些都得专业应对。律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要开放聆听,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有了上次经验,这二十年来在美国留过学,接受过选举政治的洗礼,这次应该交出脱胎换骨的表现。这不只是为了李家超政府,更是为了香港本身,说明我们维护国家安全跟欢迎外资、作为开放的国际城市根本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

国安久不立法,香港早已应对不到政治形势的需要,间接助长了分离主义,也方便了外部势力。不过中央不会、亦从来没有坐视不理,有需要的时候就果断出手。廿三条立法拖延至今,真正致命的是中央与香港的互信问题。坊间对于廿三条的抗拒以至妖魔化,是人心未回归的表象,背后是对“一国”的否定情绪。特区政府以为可以悬而不决,反映了对中央治港思维的误解,听不懂国家领导人的意思。廿三条立法作为对中央的一根刺,在于其象征了“一国两制”的重大缺失,区隔心理种下的不对嘴、不对接久未克服。如今李家超不得不拔出这根刺,也不代表深层次的底因得到痊愈。唯有全面认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以至“一国两制”的历史意义,廿三条这根刺所留下的伤口才能愈合,香港才算是补了一课。

从历史的角度看,当年的廿三条立法争议堪为香港街头政治之滥觞。后来的反对国民教育、反对“八三一”决定,到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许多人一次又一次误信走上街头高喊“撤回”就等同民主、自由,将社会和政府放了在永恒的对立面。协商被污名化,妥协更加不用多说,只有对抗才是政治,而且是政治的一切。经历了廿多年的折腾、反修例风波的重创和《香港国安法》的震荡后,现在的政治生态已经重构,政治文化仍在建立。在这样的背景下制订《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和社会都能冷静、专业地凝聚共识,求同存异。廿三条过去是香港的一根刺、中央的一根刺,这一次我们能否把握机会,让它成为“一国两制”重回正轨、体现“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新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