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院舍女院友赤裸上身母撞破 社署要求改善 指不涉其他虐待

撰文: 陈萃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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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严重智障人士院舍女院友,被母亲发现在院舍房间内上身赤裸,无人为她穿回衣服,母亲质疑女院友遭人刻意脱衣;母亲亦称,女儿入住院舍多年,身上不时出现伤痕,更试过因后脑受伤流血而送院,质疑连串事件涉虐待。
房内无闭路电视,对于脱衣事件,院舍称是女院友自行脱衣,职员只是一时“拧转头”无发现,承认疏忽照顾;对于虐待指控,院舍指院友有自残倾向。社会福利署指,涉事院舍职员没按指引保障住客私隐,已发信要求改善,而社署及警方都指无证据显示有虐待。香港心理卫生会回应称,涉事职员已获纪律处分。
有立法会议员及智障人士关注组织认为,脱衣事件性质严重,应保障智障人士的人权,为他们穿好衣服,倡社署公开多次涉及事故的院舍名单。

接女儿回家 入宿舍房目击女儿上半身赤裸

33岁的琪琪(化名)只有大约两岁智商,2017年起入住严重智障人士院舍香港心理卫生会顺天中心,需贴身照顾。今年4月,其母陈女士(化名)到宿舍房间接她回家时,发现她半裸躺在睡床上。

陈女士忆述:“一行入去两步路,见到我个女被绑住在张床,上身剥光胸围。”当时宿舍房间内,只有一名护理员与琪琪在场,但陈女士称护理员没为琪琪穿衣,在另一张床旁边折毛巾。

陈女士马上拿毛巾盖著女儿的上身,同时摸女儿的手臂,感觉冰冻;她见到女儿腰间绑上约束带,质疑女儿的衣服被人刻意脱去一段时间。

陈女士(化名)今年4月)到宿舍房间接女儿回家时,发现她半裸躺在睡床上。(廖雁雄摄)

陈女士当场投诉,但院舍没解释,护理员亦没回应陈女士。回家后,琪琪出现咳嗽及流鼻水的症状。她即日向社署及院舍总会,香港心理卫生会投诉事件。翌日,院舍服务经理解释是琪琪自行脱衣,陈女士不相信。

5月中旬,记者以朋友身份陪同陈女士到院舍与服务经理见面。(陈萃屏摄)

院舍经理解释:十分钟内“又除又剥”

5月中旬,记者以朋友身份陪同陈女士到院舍与服务经理见面,她称事发时琪琪自行脱衣,“十分钟内又除又剥”,又称一直有帮琪琪穿回衣服,“是那一下拧转了面,看不到她继续(脱衣)。”服务经理在会面中承认,事件属院舍疏忽,称绝对不容许任由女院友赤裸,事件已违反社署残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务处的条例。

根据社署残疾人士院舍牌照事务处规定,如有不寻常死亡、失踪、虐待等,院舍需向牌照处呈交特别事故报告,并需提供事故详情。服务经理向陈女士提供特别事故报告,其中提到护理员当时正在整理琪琪的衣物,知道陈女士进入房间后为琪琪穿衣。

这份报告有部分内容与陈女士的认知不符,她称见到护理员当时折毛巾,她进入房间后,护理员也没为女儿穿衣。

服务经理向陈女士提供的特别事故报告。(受访者提供)

香港心理卫生会总主任:推断赤裸时间只有约一分钟 母刚好走进房

记者其后表明身份,正式向院舍所属的机构香港心理卫生会查询事件,负责监察院舍并跟进投诉的香港心理卫生会总主任(服务)向记者解释,琪琪当日较早时已有脱衣行为,而事发时她的双手没被绑,可自由活动。她称当刻护理员在琪琪附近的睡床折毛巾,没“金精火眼”看管,陈女士刚好进入房间目击事件。

总主任指按其经验推断,琪琪赤裸上身的时间只有约一分钟,但没提供证据。总主任及服务经理的说法有出入,她们均称是转述涉事护理员的说法。

总主任:涉事职员已获纪律处分

总主任其后书面回复称,当日发生事件后,服务经理已即时启动“特别事故通报机制”,向香港心理卫生会汇报事件,服务经理即日调查及记录事件,随后向社署残疾人士院舍牌照处汇报事件。回复提到,涉事职员已获纪律处分。

社署网站会列出残疾人士院舍过去12个月的警告纪录,但没列出公开院舍收执管信的纪录。(萤幕截图)

社署网站列警告惟欠执管信

社署回复《香港01》称,院舍职员没有按照指引保障住客的私隐,牌照处已向院舍发出执管信件,并要求院舍提交改善计划,会继续监察院舍的运作。

社署发出的执管信程度较警告轻微,只指出院舍不足及要改善之处。现时社署并无公开院舍收执管信的纪录。

社署网站会列出残疾人士院舍过去12个月的警告纪录,截至6月2日,有12间院舍分别涉及协助住客使用药物、虐待、不当收费等遭警告。涉事的院舍并无被警告的纪录。

社福界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资料图片/黄浩谦摄)

社福界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认为事件性质严重:“因为她在房间内没穿衣服,如果伤风发烧,这个都是疏忽照顾、很严重的现象。”

狄志远表示,相信社署的调查结果,不评论发执管信的决定,但如院舍屡次犯错,社署或可适时公开执管信纪录:“执管信就像‘小过’,记两次‘小过’应该当作是‘大过’,应要公开院舍的情况。”

严重智障家长协会:住院舍“不代表不可拥有人权”

严重智障家长协会主席黎沛薇表示,假设女院友是自行脱下衣服,前线职员也有责任为她穿衣,或找东西盖著她;即使为她穿衣后仍坚持脱下,也应找另一职员协助。黎沛薇认为,穿衣蔽体属人权,智障人士入住院舍“不代表不可享受作为人的权利”。

陈女士又说,琪琪入住院舍八年,身上不时出现伤痕。(廖雁雄摄)

住院舍8年多伤痕 最严重曾撞穿头

除了被发现全身赤裸,陈女士亦指,琪琪入住院舍八年,身上不时出现瘀伤、抓伤等伤痕。2023年5月,琪琪曾因后脑撞伤流血,需要深夜送院。

2023年,琪琪的后脑曾经撞伤,要住院一晚(受访者提供照片)

陈女士称,院舍当时指女儿是“碌落床”撞伤头,但女儿平日睡觉需要在腰间戴上床软带固定在床,不解如何“碌落床”。

事发两年,院舍经理在2025年5月再次解释,当时院舍当时无用软垫包裹床边围栏,令琪琪向后撞到床边围栏撞破了头。经理承认院舍当时有疏忽,后来已用软垫包裹所有围栏。

记者5月以朋友身份进入院舍,琪琪的床边围栏及靠墙位置都包了软垫。(陈萃屏摄)

女儿会说“打人”、“痛” 母亲屡追问没回应

院舍每次都向陈女士称,是琪琪弄伤自己,一直跟进投诉的社工亦称,琪琪有伤害自己及他人的倾向。不过,陈女士不同意,她称琪琪在家甚少有伤害自己的行为,力度也不大,认为伤痕和琪琪的行为习惯不一致。

琪琪会说单字,每次回家都会说“打人”、“痛”,但无法回应母亲的追问。陈女士一直怀疑事件涉虐待,但院舍房间无闭路电视,没有证据证明事发经过。

陈女士指每日为女儿担惊受怕,长期失眠:“她不懂表达、任你说,那跟死无对证有什么分别?”

母曾向社署申诉及报警 社署:事件不涉虐待 警:未有足够证据

陈女士去年曾女儿的伤势报警求助,但警方指未有足够证据,没继续调查。警方回复《香港01》指,已通知报案人调查结果,并建议报案人如有进一步资料提供或需要警方协助,可再与警方联络,报案人曾表示,无需警方继续跟进或协助。

陈女士去年曾因怀疑女儿受虐而报警录口供。(廖雁雄摄)

陈女士亦曾向社署牌照处申诉。社署回复《香港01》指,调查后认为事件不涉及虐待,但发现院舍未有按指引处理怀疑虐待事件,并于该住客受伤时适时通知家人,曾因此向院舍发出执管信。牌照处在其后进行的突击巡查中,发现院舍已改善,住客也没有不寻常的伤患。

总会总主任:智障程度愈高 自我伤害或攻击行为比率愈高

香港心理卫生会总主任(服务)书面回复称,中心于2017年12月开始接获家长投诉,服务经理于每次事件均有启动“特别事故通报机制”,即时向总主任汇报事件,调查及记录事件,并向社署残疾人士院舍牌照处汇报事件及调查结果。

总主任又称,“智障人士较一般人士有更高机会出现自我伤害或攻击他人行为,而智障程度愈高,出现自我伤害或攻击他人行为的比率亦愈高。”顺天中心已安排一名宿舍社工及一名日间中心社工跟进个案及支援家长,两名社工也为女院友制定详细的个人照顾指引,又转介她接受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言语治疗师服务,定期为女院友评估其机能状况、生活环境设施、吞咽及沟通能力等。

基于私隐公署指引 宿舍房间不得安装闭路电视

陈女士希望院舍在宿舍房间安装闭路电视,但院舍服务经理回应指,事件涉私隐问题,或会有家长反对。

社署规定院舍内安装具备录影功能的闭路电视,要符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的《闭路电视监察措施指引》,因此所以宿舍房间、洗手间等私人地方,不能安装闭路电视。

社福界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说,在现行制度下,涉虐待的投诉常因缺乏证据变成“口同鼻拗”,建议社署及院舍清楚向家属交代事件。他说,入住院舍的人都是弱势社群,欠缺自理能力,如果照顾者无好好保护他们,会造成很大伤害。

严重智障家长协会主席黎沛薇。(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严重智障家长协会:我们的小孩讲不到

严重智障家长协会主席黎沛薇表示,不少院舍采取封闭式管理,家长难以观察到子女的生活状况,加上不时传出院舍疏忽照顾、虐儿,甚至性侵的丑闻,部份家长难以信任院舍:“很多时候我都会听一些家长反映,想去探望孩子也有很多限制。去到院舍见不到职员的工作,子女又只是坐著,叫我们怎样安心?”

黎沛薇认为,如院舍能够更开放,让家长可协作及参与,家长会更理解前线院舍职员的工作。

陈女士因女儿受伤,长期担惊受怕,受失眠困扰,需要信仰支撑。(廖雁雄摄)